《舊唐書》·卷八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裴炎 劉禕之 魏玄同 李昭德

  裴炎,絳州聞喜人也。少補弘文生,每遇休假,諸生多出遊,炎獨不廢業。歲餘,有司將薦舉,辭以學未篤而止。在館垂十載,尤曉春秋左氏傳及漢書。擢明經第,尋為濮州司倉參軍。累歷兵部侍郎、中書門下平章事、侍中、中書令。

  永淳元年,高宗幸東都,留太子哲守京師,命炎與劉仁軌、薛元超為輔。明年,高宗不豫,炎從太子赴東都侍疾。十一月,高宗疾篤,命太子監國,炎奉詔與黃門侍郎劉齊賢、中書侍郎郭正一並於東宮平章事。十二月丁巳,高宗崩,太子即位,未聽政,宰臣奏議,天后降令於門下施行。中宗旣立,欲以后父韋玄貞為侍中,又欲與乳母子五品,炎固爭以為不可。中宗不悅,謂左右曰:「我讓國與玄貞豈不得,何為惜侍中耶?」炎懼,乃與則天定策廢立。炎與中書侍郎劉禕之、羽林將軍程務挺張虔勗等勒兵入內,宣太后令,扶帝下殿。帝曰:「我有何罪?」太后報曰:「汝欲將天下與韋玄貞,何得無罪。」乃廢中宗為廬陵王,立豫王旦為帝。炎以定策功,封河東縣侯。

  太后臨朝,天授初,又降豫王為皇嗣。時太后姪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及追王父祖,太后將許之。炎進諫曰:「皇太后天下之母,聖德臨朝,當存至公,不宜追王祖禰,以示自私。且獨不見呂氏之敗乎?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太后曰:「呂氏之王,權在生人;今者追尊,事歸前代。存歿殊跡,豈可同日而言?」炎曰:「蔓草難圖,漸不可長,殷鑒未遠,當絕其源。」太后不悅而止。時韓王元嘉、魯王靈夔等皆皇屬之近,承嗣與從父弟三思屢勸太后因事誅之,以絕宗室之望。劉禕之、韋仁約並懷畏憚,唯唯無言,炎獨固爭,以為不可,承嗣深憾之。

  文明元年,官名改易,炎為內史。秋,徐敬業構逆,太后召炎議事。炎奏曰:「皇帝年長,未俾親政,乃致猾豎有詞。若太后返政,則此賊不討而解矣。」御史崔察聞而上言,曰:「裴炎伏事先朝,二十餘載,受遺顧託,大權在己,若無異圖,何故請太后歸政?」乃命御史大夫騫味道、御史魚承曄鞫之。鳳閣侍郎胡元範奏曰「炎社稷忠臣,有功於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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