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憲宗二十子 穆宗五子 敬宗五子 文宗二子 武宗五子 宣宗十一子 懿宗八子 僖宗二子 昭宗十子
憲宗二十子:穆宗皇帝、宣宗皇帝、惠昭太子寧、澧王惲、深王悰、洋王忻、絳王悟、建王恪、鄜王憬、瓊王悅、沔王恂、婺王懌、茂王愔、淄王恊、衡王憺、澶王〈忄充〉、棣王惴、彭王愓、信王憻、榮王〈忄責〉。
惠昭太子寧,憲宗長子也。母曰紀美人。貞元二十一年四月,封平原郡王。元和元年八月,進封鄧王。四年閏三月,立為皇太子,改名宙,尋復今名。其年有司將行冊禮,以孟夏、孟秋再卜日,臨事皆以雨罷,至十月方行冊禮。元和六年十二月薨,年十九,廢朝十三日。時勑國子司業裴茞攝太常博士,西內勾當。茞通習古今禮儀,嘗為太常博士。及官至郎中,每兼其職,至改司業,方罷兼領。國典無皇太子薨禮,故又命茞領之。廢朝十三日,蓋用期服以日易月之制也。謚曰惠昭。
澧王惲,憲宗第二子也,本名寬。貞元二十一年,封同安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澧王。七年,改今名。時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副,承璀獨排群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賴憲宗明斷不惑。上將冊拜太子,詔翰林學士崔群代澧王作讓表一章。群奏曰:「凡事己合當之而不為,則有退讓焉。」上深納之。及憲宗晏駕,承璀死,王亦薨於其夕。以元和十五年四月丁丑發喪,廢朝三日。長子漢,東陽郡王。次子源,安陸郡王。第三子演,臨安郡王。
深王悰,本名察,憲宗第四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彭城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深王,改今名。長子潭,河內郡王。次子淑,吳興郡王。
洋王忻,本名寰,憲宗第五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為高密郡王。元和元年,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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