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聊斋志异》·卷七 刘姓

淄川县有个姓刘的人,一习一 性凶狠蛮横,真像个披着人衣的老虎。后来这人从淄川迁到沂县,恶一习一 没有改掉,乡里人都害怕他,厌恶他。刘某有几亩地,和一家姓苗的地界挨着。姓苗的很勤快,在地边种了很多桃树。桃树刚开始结果时,苗家的儿子去摘。刘某见后,怒气冲冲地将他赶下树,指着那些树说是他的。姓苗的儿子哭着回家告诉了父亲。姓苗的正在惊讶时,刘某已赶到门前辱骂起来,并扬言要到衙门告状。姓苗的笑着安慰他,刘某怒气不消,忿怒而去。

这时,刘某同县老乡李翠石在沂县开当铺。刘某拿着状纸进城,恰好和他相遇。因是同乡又很熟悉,李翠石便问他:“干啥去?”刘某就把进城打官司的事告诉了他。李翠石听后,笑着说:“你的名声,众所共知;我和姓苗的素来相识,他平生很善良,怎么敢占骗你呢?你不要将事情说反了啊!”说完就撕碎他的状纸,拉他进了当铺,说以后给他俩调解,不要再争执下去。刘某怨恨仍不消,暗中拿铺里的笔,重新写了状纸,准备过后再告。一会儿,姓苗的来到铺里,把事情前因后果详细告诉了李翠石,哀求李翠石为他解除这场纠纷。姓苗的又说:“我是个庄稼人,半辈子没见过当官的,只要不打官司,几棵桃树,谁还敢占为已有。”李翠石叫出刘某,把苗家退让的意思告诉了他。刘某又指天画地,大骂不休;姓苗的光说好话,一句也不敢辩驳。

过了四五天,李翠石碰见刘某村里的人说他死了。李翠石听后很吃惊,叹息不止。后来李翠石外出,见迎面走来一个拄拐杖的人,很像刘某。走到跟前,果然是他。刘某热情向他问候,并请他到家里去作客。李翠石不敢靠近他,说道:“前几天听说你去世了,这是从哪里传来的谎言。”刘某不答话,一个劲地拉他进村,到家摆好酒菜后才说:“以前的传言,一点也不假。前天我出门,见来了两个人,要捉我去官府。问什么事,二人只说不知道。我想,我出入衙门十几年,不怕见官长的人,也就跟着他俩去了。走进公堂,见上面坐着的官,脸上带着怒气,说道:‘你是刘某吗?罪恶满盈,自己不肯悔改;又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像你这种蛮横凶暴的人,按例应当放到油锅里炸死!’旁边一个人查过簿册,说:‘这个人行过一次善事,按例不应当死。’那个当官的看过簿册,脸上的怒气稍微消了些,说道:‘暂时先送他回去吧!’几十个人齐声呵斥撵我走。我说:‘因什么事把我捉来?又因什么事送我走?请求向我说明白。’衙役拿着簿册走下来,指着上面的一条给我看。上面写着:崇祯十三年,用钱三百,救活一对夫妻,使他们得到一团一 聚。衙役说:‘没有这一条,今日命当绝,让你投生为畜类。’听后,我很害怕,急忙跟抓我的那两个人出来。两人向我索贿,我愤怒地说:‘你们不知道我刘某出入衙门二十年,是专勒索别人的钱财,怎么竟敢向老虎要肉吃呢!’两人不敢再要,把我送到村口,向我拱手说道:‘这趟差事没得到你的一口水喝。’两人走后,我进门就苏醒过来了,这时我断气已经两天了。”李翠石听后,感到这事很奇怪,就问他行的那件善事。原来,崇祯十三年,遇上了大灾荒,出现人吃人的情景。刘某那时在淄川县衙当捕隶。一天,遇见一男一女哭得很伤心,问他们为何这样?回答说:“俺俩结婚才一年多,今年遇上灾荒,不能一块儿活下去,只好悲伤罢了。”过了不多时,在一个油店门前又遇上他俩,好像在和店主争什么。刘某走到跟前,问怎么回事。油店的店主姓马,说:“他俩饿得快要死去,每天靠讨吃我的麻酱才活下来。今天又想把老婆卖给我,我家里已买下十多口,这事也好,只要价钱便宜,我就收下她,否则罢了。那有像你这样可笑的男子,没完没了地缠磨人!”那男子便道:“眼下小米贵得如同珍珠,若不要得三百文钱,就不够我逃命的路费。本想卖掉老婆能使我们都活下来,如果老婆卖掉后我还脱不了死,那又何必呢?我不敢讲价钱,只求你行个好,积个一陰一德罢了。”刘某很可怜他俩,便问马店主能出多少钱。马店主说:“如今一

个妇女最多值一百个大钱。”刘某请马店主不要少他要的三百文。他愿替出上一半。马店主坚决不答应。刘某年轻气盛,便对那男子说:“这个人粗俗小气,不值得再和他争。我情愿送你三百文钱,你能逃荒,夫妻俩又能在一起,不是更好吗?”于是解囊取出钱一交一 给了他。夫妻俩哭着向刘某拜谢后才离去。刘某讲完这件事,李翠石对他大加赞叹。

自此以后,刘某先前的那种恶一习一 全改了。现在刘某已经七十多岁,身体还很健康。去年李翠石去周村,碰上刘某和人争吵,围着许多人劝他,他也不听。李翠石笑着对他说:“你又想告桃树状吗?”刘某一听马上停止了争吵,脸上也没了怒气,一句话没再说,径直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