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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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一 兵部八十二


《易》曰:离为戈兵。

又曰:投戈散地,则六亲不能相保。

《书》曰:武王至商郊,王左仗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又曰:武王伐纣,战於牧野。前徒倒戈,血流漂杵。

又曰:成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孔安国曰:二臣桓毛名。)俾爰齐侯吕,以二千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

又曰: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东房。(兑、和,古之巧人。)

又曰:四人綦弁,执戈上刃,夹两阶。一人冕,执,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瞿皆戟属。)

又曰:惟干戈省厥躬。

又曰: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公曰:“备乃弓矢,锻乃戈矛。”

《诗》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又曰:彼候人兮,荷戈与礻殳。(毛苌曰:候人,道路送迎宾客者也。荷,揭也。礻殳,殳也。礻殳,丁外切。)

又曰:载戢干戈,载弓矢。

《礼记》曰:进戈者前其比,(徂闷切。)後其刃;进矛戟者,前其镦,(音队。)后其锐。(郑玄曰:後刃,敬也。二兵镦,虽在下犹为首。锐底曰,取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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