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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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二百六 职官部四

总叙三师

《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

《尚书》云:成王黜殷,灭淮夷,归酆,作《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孔安国曰:“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义。”

《礼记》云: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语使能也。

《六典》云:汉承秦制,不置三公。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师傅之官,位在三公上。後汉因之,师、傅尊号曰上公,置府僚。魏、晋、江左皆然。後魏太师、太傅、太保尊号曰三师,後周又为三公。隋氏又为三师。

太师

《毛诗》曰:尹氏太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笺云:毗,辅也。言尹氏居太师之官,持国政之平,维制四方。)

又曰:维师尚父,时惟鹰扬,谅彼武王,肆伐大商。

《大戴礼》曰:天子不论於先圣王之德,不知君国畜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不察应事之理,不博古之典传,不闲威仪之数,礼乐无经,学业不法,凡是其属太师之任也。

《逸礼》曰:太公为太师,周公为太傅,召公为太保

《史记》曰:周文王得吕尚于溪,以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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