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
○李璘(甄婆儿) 徐承珪 刘孝忠 吕升(王翰) 罗居通(黄德舆)齐得一 李罕澄 邢神留(沈正) 许祚(李琳等) 胡仲尧(仲容) 陈兢洪文抚 易延庆 董道明 郭琮(毕赞) 顾忻(李琼) 朱泰 成象 陈思道方纲 庞天祐 刘斌 樊景温(荣恕旻) 祁暐 何保之 李玭 侯义 王光济(李祚等) 江白 裘承询(孙浦等) 常真(子晏 王洤等) 杜谊 姚宗明 邓中和 毛安舆 李访 朱寿昌 侯可 申积中 郝戭 支渐 邓宗古沈宣 苏庆文(台亨) 仰忻 赵伯深 彭瑜 毛洵(李筹 杨芾) 杨庆 陈宗 郭义 申世宁 苟与龄 王珠 颜诩 张伯威 蔡定 郑绮(鲍宗岩附)
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大于义。先王兴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兴义以教民睦,民用不争。率天下而由孝义,非履信思顺之世乎。太祖、太宗以来,子有复父仇而杀人者,壮而释之;刲股割肝,咸见褒赏;至于数世同居,辄复其家。一百余年,孝义所感,醴泉、甘露、芝草、异木之瑞,史不绝书,宋之教化有足观者矣。作《孝义传》。
李璘,瀛州河间人。晋开运末,契丹犯边,有陈友者乘乱杀璘父及家属三人。乾德初,璘隶殿前散祗候,友为军小校,相遇于京师宝积坊北,璘手刃杀友而不遁去,自言复父仇,案鞫得实,太祖壮而释之。
雍熙中,又有京兆鄠县民甄婆儿,母刘与同里人董知政忿竞,知政击杀刘氏。婆儿始十岁,妹方襁褓,托邻人张氏乳养。婆儿避仇,徙居赦村,后数年稍长大,念母为知政所杀,又念其妹寄张氏,与兄课儿同诣张氏求见妹,张氏拒之,不得见。婆儿愤怒悲泣,谓兄曰:"我母为人所杀,妹流寄他姓,大仇不报,何用生为!"时方寒食,具酒肴诣母坟恸哭,归取条桑斧置袖中,往见知政。知政方与小儿戏,婆儿出其后,以斧斫其脑杀之。有司以其事上请,太宗嘉其能复母仇,特贷焉。
徐承珪,莱州掖人。幼失父母,与兄弟三人及其族三十口同甘藜藿,衣服相让,历四十年不改其操。所居崇善乡缉俗里,木连理,瓜瓠异蔓同实,州以闻。乾德元年,诏改乡名义感,里名和顺。承珪尝为赞皇令。
刘孝忠,并州太原人。母病经三年,孝忠割股肉、断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剧,孝忠然火掌中,代母受痛。母寻愈。后数岁母死,孝忠佣为富家奴,得钱以葬。富家知其孝行,养为己子。后养父两目失明,孝忠为舐之,经七日复能视。以亲故,事佛谨,尝于像前割双股肉,注油创中,然灯一昼夜。刘钧闻而召见,给以衣服、钱帛、银鞍勒马,署宣陵副使。开宝二年,太祖亲征太原,召见慰谕。
吕升,莱州人。父权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父复能视而升不死。冀州南宫人王翰,母丧明,翰自抉右目睛补之,母目明如故。淳化中,并下诏赐粟帛。
罗居通,益州成都人。母死,庐墓三年,有甘露降坟树,芝草生其旁。开宝四年,长吏以闻,诏以居通为延长主簿。
大中祥符初,资州人黄德舆葬父母,负土成坟,甘泉涌其侧,降诏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