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

  鼓吹者,军乐也。昔黄帝涿鹿有功,命岐伯作凯歌,以建威武、扬德风、厉士讽敌。其曲有《灵夔竞》、《雕鹗争》、《石坠崖》、《壮士怒》之名,《周官》所谓"师有功则凯歌"者也。汉有《朱鹭》等十八曲,短箫铙歌序战伐之事,黄门鼓吹为享宴所用,又有骑吹二曲。说者谓列于殿庭者为鼓吹,从行者为骑吹。魏、晋而下,莫不沿尚,始有鼓吹之名。江左太常有鼓吹之乐,梁用十二曲,陈二十四曲,后周亦十五曲。唐制,大驾、法驾、小驾及一品而下皆有焉。

  宋初因之,车驾前后部用金钲、节鼓、掆鼓、大鼓、小鼓、铙鼓、羽葆鼓、中鸣、大横吹、小横吹、觱栗、桃皮觱栗、箫、笳、笛,歌《导引》一曲。又皇太子及一品至三品,皆有本品鼓吹。凡大驾用一千五百三十人为五引,司徒六十四人,开封牧、太常卿、御史大夫、兵部尚书各二十三人。法驾三分减一,用七百六十一人为引,开封牧、御史大夫各一十六人。小驾用八百一十六人。太常鼓吹署乐工数少,每大礼,皆取之于诸军。一品已下丧葬则给之,亦取于诸军。又大礼,车驾宿斋所止,夜设警场,用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奏严用金钲、大角、大鼓,乐用大小横吹、觱栗、箫、笳、笛,角手取于近畿诸州,乐工亦取于军中,或追府县乐工备数。歌《六州》、《十二时》,每更三奏之。(大中祥符六年,以其烦扰,诏罢追集,悉以禁兵充,常隶太常阅集。七年,亲享太庙,登歌始作,闻庙外奏严,遂诏:行礼之次,权罢严警;礼毕,仍复故。)凡祀前一日,上御青城门观奏严。若车驾巡幸,则夜奏于行宫前,人数减于大礼,凡用八百八十人。(真宗崇奉圣祖,亦设仪卫,别作导引曲,今附之。)

  《两朝志》云:"大驾千七百九十三人,法驾千三百五人,小驾千三十四人,(人数多于前。)銮驾九百二十五人。迎奉祖宗御容或神主祔庙,用小銮驾三百二十五人,上宗庙谥册二百人,其曲即随时更制。"

  自天圣已来,帝郊祀、躬耕籍田,皇太后恭谢宗庙,悉用正宫《降仙台》、《导引》、《六州》、《十二时》,凡四曲。景祐二年,郊祀减《导引》第二曲,增《奉禋歌》。初,李照等撰警严曲,请以《振容》为名,帝以其义无取,故更曰《奉禋》。其后袷享太庙亦用之。大享明堂用黄钟宫,增《合宫歌》。凡山陵导引灵驾,章献、章懿皇后用正平调,仁宗用黄钟羽,增《昭陵歌》。神主还宫,用大石调,增《虞神歌》。凡迎奉祖宗御容赴宫观、寺院并神主祔庙,悉用正宫,惟仁宗御容赴景灵宫改用道调,皆止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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