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 本纪第一
- 卷二 本纪第二
- 卷三 本纪第三
- 卷四 本纪第四
- 卷五 本纪第五
- 卷六 本纪第六
- 卷七 本纪第七
- 卷八 本纪第八
- 卷九 本纪第九
- 卷十 本纪第十
-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 卷二十七 本纪第二十七
- 卷二十八 本纪第二十八
- 卷二十九 本纪第二十九
- 卷三十 本纪第三十
- 卷三十一 本纪第三十一
- 卷三十二 本纪第三十二
- 卷三十三 本纪第三十三
- 卷三十四 本纪第三十四
- 卷三十五 本纪第三十五
- 卷三十六 本纪第三十六
- 卷三十七 本纪第三十七
- 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 卷三十九 本纪第三十九
- 卷四十 本纪第四十
- 卷四十一 本纪第四十一
- 卷四十二 本纪第四十二
- 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
- 卷四十四 本纪第四十四
- 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 卷四十六 本纪第四十六
- 卷四十七 本纪第四十七
- 卷四十八 志第一
- 卷四十九 志第二
- 卷五十 志第三
- 卷五十一 志第四
- 卷五十二 志第五
- 卷五十三 志第六
- 卷五十四 志第七
- 卷五十五 志第八
- 卷五十六 志第九
- 卷五十七 志第十
-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 卷六十 志第十三
-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 卷一百一 志第五十四
- 卷一百二 志第五十五
- 卷一百三 志第五十六
- 卷一百四 志第五十七
- 卷一百五 志第五十八
- 卷一百六 志第五十九
- 卷一百七 志第六十
- 卷一百八 志第六十一
- 卷一百九 志第六十二
-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 卷一百十四 志第六十七
-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 卷一百三十七 乐志第九十
-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二
-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三
-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四
-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五
-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七
-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九
-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 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 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 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 卷二百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 卷二百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 卷二百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 卷二百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 卷二百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 卷二百七 志第一百六十
- 卷二百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 卷二百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
-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
-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三
-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
-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五
-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六
-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七
-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八
-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九
-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十
-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十一
- 卷二百五十三 传第十二
-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十三
-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十四
-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十五
-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十六
- 卷二百五十八 列传第十七
- 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十八
- 卷二百六十 列传第十九
- 卷二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
- 卷二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一
- 卷二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二
- 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三
- 卷二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四
- 卷二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五
- 卷二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十六
- 卷二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十七
- 卷二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十八
-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 卷二百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
- 卷二百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一
- 卷二百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二
- 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三
- 卷二百七十五 列传第三十四
- 卷二百七十六 列传第三十五
- 卷二百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六
- 卷二百七十八 列传第三十七
- 卷二百七十九 列传第三十八
- 卷二百八十 列传第三十九
- 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
- 卷二百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一
- 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 卷二百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三
-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四十四
- 卷二百八十六 列传第四十五
- 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四十六
- 卷二百八十八列 传第四十七
- 卷二百八十九 列传第四十八
- 卷二百九十 列传第四十九
- 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第五十
-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五十一
- 卷二百九十三 列传第五十二
- 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
- 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 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五十五
-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五十六
- 卷二百九十八 列传第五十七
- 卷二百九十九 列传第五十八
- 卷三百 列传第五十九
- 卷三百一 列传第六十
- 卷三百二 列传第六十一
- 卷三百三 列传第六十二
- 卷三百四 列传第六十三
- 卷三百五 列传第六十四
- 卷三百六 列传第六十五
- 卷三百七 列传第六十六
- 卷三百八 列传第六十七
- 卷三百九 列传第六十八
- 卷三百一十 列传第六十九
- 卷三百一十一 列传第七十
- 卷三百一十二 列传第七十一
- 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 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 卷三百一十五 列传第七十四
- 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 卷三百一十七 列传第七十六
- 卷三百一十八 列传第七十七
- 卷三百一十九 列传第七十八
- 卷三百二十 列传第七十九
- 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第八十
- 卷三百二十二 列传第八十一
- 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八十二
- 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第八十三
- 卷三百二十五 列传第八十四
- 卷三百二十六 列传第八十五
- 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
- 卷三百二十八 列卷第八十七
- 卷三百二十九 列传第八十八
- 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
- 卷三百三十一 列传第九十
- 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 卷三百三十三 列传第九十二
- 卷三百三十四 列传第九十三
- 卷三百三十五 列传第九十四
- 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 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
- 卷三百三十八 列传第九十七
- 卷三百三十九 列传第九十八
- 卷三百四十 列传第九十九
- 卷三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
- 卷三百四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
- 卷三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
- 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
- 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
- 卷三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
- 卷三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六
- 卷三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
- 卷三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
- 卷三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九
- 卷三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一十
- 卷三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 卷三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 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 卷三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 卷三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 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 卷三百五十八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 卷三百五十九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 卷三百六十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 卷三百六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
- 卷三百六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卷三百六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卷三百六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卷三百六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卷三百六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 卷三百六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卷三百六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卷三百七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卷三百七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
- 卷三百七十二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卷三百七十三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卷三百七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卷三百七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卷三百七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卷三百七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 卷三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卷三百八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
- 卷三百八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卷三百八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卷三百八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卷三百九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 卷三百九十一 列传第一百五十
- 卷三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卷三百九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卷三百九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卷三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卷三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 卷三百九十八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卷三百九十九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卷四百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卷四百一 列传第一百六十
- 卷四百二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卷四百三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卷四百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卷四百五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卷四百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卷四百七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卷四百八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卷四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 卷四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 卷四百一十一 列传第一百七十
- 卷四百一十二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 卷四百一十三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 卷四百一十四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 卷四百一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 卷四百一十六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 卷四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 卷四百一十八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 卷四百一十九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 卷四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 卷四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
- 卷四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 卷四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 卷四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 卷四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 卷四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 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 卷四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 卷四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 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 卷四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九十
- 卷四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 卷四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 卷四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 卷四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 卷四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 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 卷四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 卷四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 卷四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 卷四百四十一 列传第二百
- 卷四百四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
- 卷四百四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
- 卷四百四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
- 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 卷四百四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
- 卷四百四十七 列传第二百六
- 卷四百四十八 列传第二百七
- 卷四百四十九 列传第二百八
- 卷四百五十 列传第二百九
-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第二百一十
-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 卷四百五十八 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 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第二百二十
-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 卷四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 卷四百六十四 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 卷四百六十五 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 卷四百六十六 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 卷四百六十七 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 卷四百六十八 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 卷四百六十九 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 卷四百七十 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 卷四百七十一 列传第二百三十
- 卷四百七十二 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 卷四百七十三 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 卷四百七十四 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 卷四百七十五 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 卷四百七十六 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 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 卷四百七十八 列传第二百三十七
- 卷四百七十九 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 卷四百八十 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 卷四百八十一 列传第二百四十
- 卷四百八十二 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 卷四百八十三 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 卷四百八十四 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 卷四百八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 卷四百八十六 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 卷四百八十七 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 卷四百八十八 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 卷四百八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 卷四百九十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 卷四百九十一 列传第二百五十
- 卷四百九十二 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 卷四百九十三 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 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 卷四百九十五 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 卷四百九十六 列传第二百五十五
《宋史》·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诸臣服下 士庶人服
公服。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领大袖,下施横襕,束以革带,幞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诏朝官出知节镇及转运使、副,衣绯、绿者并借紫。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绿者借绯,衣绯者借紫;其为通判、知军监,止借绯。其后,江淮发运使同转运,提点刑狱同知刺史州。雍熙初,郊祀庆成,始许升朝官服绯、绿二十年者,叙赐绯、紫。
真宗登极,京朝官亦听叙,及东封、西祀赦书,京朝官并以十五年为限。后每帝登极,亦如例。景德三年,诏内诸司使以下出入内庭,不得服皂衣,违者论其罪;内职亦许服窄袍。
仁宗景祐元年,诏军使曾任通判者借绯,曾任知州者借紫。庆历元年,龙图阁直学士任布言:"欲望自今赠官至正郎者,其画像许服绯,至卿监许服紫。"从之。嘉祐三年,诏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神宗熙宁元年,中书门下奏:"六品以上犯赃滥或私罪徒重者,不得因本品改章服。"从之。元丰元年,去青不用,阶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绯,皆象笏、佩鱼,九品以上则服绿,笏以木。武臣、内侍皆服紫,不佩鱼。假版官及伎术若公人之人入品者,并听服绿。官应品而服色未易,与品未及而已易者,或以年格,或以特恩。五年,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直学士例,朝谢日不以行、守、试并赐服佩鱼;罢职除他官日,不带行。
徽宗重和元年,诏礼制局自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靴,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诏以明年正旦改用。礼制局又言:"履随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履。当时议者以靴不当用之中国,实废释氏之渐云。
中兴,仍元丰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绯,九品以上绿。服绯、紫者必佩鱼,谓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职高,则特许者有三:自庶官迁六部侍郎,自庶官为待制,或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劳而赐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莅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