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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四百四十五 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
○陈与义 汪藻 叶梦得 程俱张嵲 韩驹 朱敦儒 葛胜仲 熊克 张即之(赵蕃附)
陈与义,字去非,其先居京兆,自曾祖希亮始迁洛。故为洛人。与义天资卓伟,为儿时已能作文,致名誉,流辈敛衽,莫敢与抗。登政和三年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累迁太学博士,擢符宝郎,寻谪监陈留酒税。
及金人入汴,高宗南迁,遂避乱襄汉,转湖湘,逾岭峤。久之,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夏,至行在。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寻以徽猷阁直学士知湖州。召为给事中。驳议详雅。又以显谟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被召,会宰相有不乐与义者,复用为中书舍人、直学士院。六年九月,高宗如平江,十一月,拜翰林学士、知制诰。
七年正月,参知政事,唯师用道德以辅朝廷,务尊主威而振纲纪。时丞相赵鼎言:"人多谓中原有可图之势,宜便进兵,恐他时咎今日之失机。"上曰:"今梓宫与太后、渊圣皆未还,若不与金议和,则无可还之理。"与义曰:"若和议成,岂不贤于用兵,万一无成,则用兵必不免。"上曰:"然。"三月,从帝如建康。明年,扈跸还临安。以疾请,复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陛辞,帝劳问甚渥,遂请闲,提举临安洞霄宫。十一月,卒,年四十九。
与义容状俨恪,不妄言笑,平居虽谦以接物,然内刚不可犯。其荐士于朝,退未尝以语人,士以是多之。尤长于诗,体物寓兴,清邃纡余,高举横厉,上下陶、谢、韦、柳之间。尝赋墨梅,徽宗嘉赏之,以是受知于上云。
汪藻,字彦章,饶州德兴人。幼颖异,入太学,中进士第。调婺州观察推官,改宣州教授,稍迁江西提举学事司干当公事。
徽宗亲制《君臣庆会阁诗》,群臣皆赓进,惟藻和篇,众莫能及。时胡伸亦以文名,人为之语曰:"江左二宝,胡伸、汪藻。"寻除《九域图志》所编修官,再迁著作佐郎。时王黼与藻同舍,素不咸,出通判宣州,提点江州太平观,投闲凡八年,终黼之世不得用。
钦宗即位,召为屯田员外郎,再迁太常少卿、起居舍人。高宗践祚,召试中书舍人。时次扬州,藻多论奏,宰相黄潜善恶之,遂假他事,免为集英殿修撰、提举太平观。明年,复召为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擢给事中,迁兵部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