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沈铢(弟锡) 路昌衡 谢文瓘 陆蕴 黄寔 姚祐 楼异 沈积中 李伯宗 汪澥 何常 叶祖洽 时彦 霍端友 俞栗 蔡薿

  沈铢,字子平,真州扬子人。父季长,王安石妹婿也。铢少从安石学,进士高第,至国子直讲。季长领监事,改审官主簿,坐虞蕃事免归。元祐置诉理所,被罪者争自列,铢独不言。

  绍圣初,起为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崇政殿说书,受旨同编类元祐臣僚章疏。以进讲为解,拜右司谏,辞,改起居郎、权中书舍人。吴居厚除户部尚书,铢论其使京东时聚敛,诏具实状,不能对,罚金。讲《诗·南山有台》,至"万寿无期",以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应,哲宗屡首肯之。真拜中书舍人兼侍讲,俄引疾,以龙图阁待制知宣州卒。弟锡。

  锡字子昭,以王安礼任,为鄂州司户参军。崇宁初,为讲议司检讨。蔡京方铨次元符上书人,欲定罪,锡曰:"远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恶,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厉俗之道。"京不从。除卫尉丞,迁祠部员外郎,提点江东刑狱、知婺州。入为左司员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讲,进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阁待制知应天府,徙江宁。

  张怀素诛,朝廷疑其党有脱者,江、淮间往往以诬告兴狱。锡至郡,有告者,按之,则妄也。具疏于朝,由是他郡系者皆得释。历知海、泰、汝、宣四州,以通议大夫致仕。卒,赠宣奉大夫。

  路昌衡,字持正,开封祥符人。起进士,至太常博士。参鞫陈世儒狱,逮治苛峻,至士大夫及命妇,皆不免。迁右司员外郎,历江淮发运、陕西转运副使,知广州,徙荆南,又徙潭州,加直龙图阁、知庆州。

  绍圣中,召为卫尉、大理卿,迁工部侍郎,俄以宝文阁待制知开封府。李清臣有狂妇人之诉,昌衡致之重辟。出知瀛州,徙永兴军,进直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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