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仪卫五

  ○绍兴卤簿 皇太后皇后卤簿 皇太子卤簿 妃附 王公以下卤簿

  绍兴卤簿。宋初,大驾用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宣和,增用二万六十一人。建炎初,裁定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初,用宋初之数,十六年以后,遂用一万五千五十人;明堂三分省一,用一万一十五人,孝宗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明堂用三千三百十九人。以后,并用孝宗之数。

  绍兴用象六、副象一。(乾道用象一,淳熙用象六而不设副,绍熙如乾道,庆元后不设。)

  六引。第一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幰弩一人,骑;方伞一,杂花扇二,曲盖一;外仗青衣二人,车辐棒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戟十。第二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幰弩一人,骑;鼓一,钲一,大鼓十;节一,槊二,皆骑;方伞一,杂花扇四,(孝宗省为二。)曲盖一,幢一,麾一,皆骑;大角四,铙一,箫二,笳二,横吹二,笛一,箫一,觱栗一,笳一;外仗青衣四人,(孝宗省为二。)车辐棒四,(孝宗省为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仪刀十,戟二十,弓矢二十,(孝宗皆省为十六。)刀盾二十,槊二十。(孝宗并省。)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并同第二引。内花扇、大角各二,青衣二人。(孝宗朝,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内大角省为二,余并同第二引已省之数。)

  金吾纛槊队。纛十二,(孝宗省为六。)押纛二人,(孝宗省为一。)押衙四人,(孝宗省为二。)上将军四人,将军四人,(孝宗省之。)大将军二人,(孝宗省为一。)犦槊十二,并骑。(孝宗省为八。)朱雀队。朱雀旗一,牜暴槊二,弩四,队前后引、押各天武都指挥使一人,骑。龙旗队。引旗一,风师、雨师、雷旗、电旗各一,五星旗五,摄提旗二,北斗旗一,护旗一,左右卫大将军一人。金吾引驾骑,神勇都指挥使;次弩、弓矢、槊各四,并骑。

  太常前部鼓吹。鼓吹令二,府史四人,管辖指挥使一人,帅兵官三十六人,(孝宗省作十四人。)掆鼓十二,金钲十二,(孝宗鼓、钲并省为十。)大鼓六十,(孝宗省作二十四。)小鼓六十,(孝宗省作三十。)节鼓一,铙鼓六,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孝宗歌工、管并省为十八。)箫、笳各三十六,(孝宗朝,箫十八、笳二十四。)长鸣六十,中鸣六十,(孝宗朝,并省为十八。)大横吹六十,(孝宗省为二十四。)笛十二,(孝宗增为十八。)觱栗十二,桃皮觱栗十二。

  持鈒前队。骁骑都指挥使一人,将军二人,军使四人,并骑。称长一人,灵芝旗二,瑞瓜旗二,双莲花旗二,太平瑞木旗二,朱雀旗一,甘露旗二,嘉禾旗二,芝草旗二。绛引幡一,(孝宗省之。)黄麾幡一,青龙、白虎幢各一,金节十二,罕、毕各一,叉一,鈒戟五十。(孝宗省为四十八。)

  六军仪仗。第一队,军将二,卒长二,骑。熊虎旗二,赤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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