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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陈康伯 梁克家 汪澈 叶义问 蒋芾 叶颙 叶衡
陈康伯,字长卿,信之弋阳人。父亨仲,提举江东常平。康伯幼有学行。宣和三年,中上舍丙科。累迁太学正。丁内艰。贵溪盗将及其乡,康伯起义丁逆击,俘其渠魁,邑得全。
建炎末,为敕令删定官,预修《绍兴敕令》。寻通判衢州,摄郡事。盗发白马原,康伯督州兵济王师进讨,克之。除太常博士,改提举江东常平茶盐。高宗进跸建康,康伯以职事过阙,得对,因请择将,上开纳。
绍兴八年,除枢密院大计议官。累迁户部司勋郎中。康伯与秦桧太学有旧,桧当国,康伯在郎省五年,泊然无求,不偷合。十三年,始迁军器监。借吏部尚书使金,至汴将晡,不供饷,闭户卧勿问;入夜,馆人扣户谢不敏,亦不对。后因金使至,诏康伯馆伴,端午赐扇帕,与论拜受礼,言者以生事论,罢知泉州。
海盗间作,朝廷遣刘宝、成闵逐捕,康伯以上意招怀,盗多出降,籍为兵。久之,不逞者阴倡乱,康伯讯得实,论杀之,州以无事。秩满,三奉祠,垂十年。
桧死,起知汉州,将出峡,召对,除吏部侍郎。康伯首请节用宽民,凡州县取民无艺,许监司互察,台谏弹劾。寻兼礼、户部。乞约岁用,会所入,储什之一二备水旱。奏上,议竟不决。兼刑部。前此有司希桧意兴大狱,康伯平谳直冤,士大夫存殁多赖之。除吏部尚书。宰臣拟用"权尚书"出命,高宗顾曰:"朕且大用,何'权'为?"寻拜参知政事。
自孙道夫使北还,已闻金以买马非约为言,朝廷特恃和,康伯与同知枢密院事王纶白发其端纶使还,乃言和好无他,康伯持初论不变。九月,以通奉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例赐银绢,康伯固辞,减半,又辞。兼史院。上尝谓其"静重明敏,一语不妄发,真宰相也。"又命与汤思退辅政,事勿惮商论,惟其当而已。康伯言:"大臣事当尽公,若依阿植党,此鄙夫患失者,臣非惟不敢,亦素不能。"高宗叹其长者。普安郡王居潜藩,高宗一日谓康伯,当以使相封真王,今宜寇以属籍,于是诏以为皇子,封建王,实三十年二月也。
明年三月,拜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五月,金遣使贺天申节,出嫚言,求淮、汉地,指取将相大臣,且以渊圣凶问至。康伯主礼部侍郎黄中之论,持斩衰三年。先是,叶义问、贺允中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