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

  ○政和大驾卤簿并宣和增减 小驾附

  政和大驾卤簿。象六,分左右。次六引:开封令、开封牧、大司乐、少傅、御史大夫、兵部尚书。(各用本品卤簿。)次金吾纛、槊。左右皂纛各六,(执、托各一人,纟斥四人。)押衙四人,(并骑。)犦槊八,(执各一人。)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四人,本卫大将军二人,(并骑。)犦槊四,夹大将军。(执各一人,夹二人,并骑。)法驾,犦槊减二,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减二人。

  次朱雀旗队。(并骑。)金吾卫折冲都尉一人引队,犦槊二,夹都尉;(执旗一人,引、夹各二人。凡仗内引、夹、执人数准此。)弩四,弓矢十六,槊二十,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押队。法驾,弩减二,弓矢减六,槊减八。宣和,引队改天武都指挥使,押队改天武指挥使。

  次龙旗队。大将军一员检校,骑;引旗十二人,(并骑。)风伯、雨师、雷公、电母旗各一,五星旗五,左、右摄提旗二,北斗旗一,护旗十二人,副竿二。(执人并骑。)法驾,引旗、护旗人各减四。宣和,检校改左右卫大将军,雷公、电母旗去"公"、"母"二字。

  次指南、记里鼓车各一,驾马各四,驾士各三十人,白鹭、鸾旗、崇德、皮轩车各一,驾士各十八人。法驾,无白鹭、崇德车。宣和,有青旌、青雀、鸣鸢、飞鸿、虎皮、貔貅六车,在记里鼓之下、崇德之前;减白鹭、鸾旗、皮轩三车,驾士之数如前。

  次金吾引驾,骑;本卫果毅都尉二人,仪刀、弩、弓矢、槊各减二。宣和,改都尉为神勇都指挥使。

  次大晟府前部鼓吹。令二人,府史四人,管押指挥使一人,掆鼓、金钲各十二,(帅兵官八人领。)大鼓一百二十,(帅兵官二十人领。)长鸣一百二十,(帅兵官六人领。)铙鼓十二,(帅兵官四人领。)歌工、拱宸管、箫、茄各二十四,大横吹一百二十,(帅兵官十人领。)节鼓二,笛、箫、觱篥、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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