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三○
▲征榷之课
《周礼》:太宰九赋,其七曰关市之赋(关以征其货之出入,市以征其货之所在)。大府掌九赋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司市,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
廛人,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
王安石曰:“关市,商旅所会。共王膳服者,百物珍异于此乎在故也。夫以关市待王之膳服,凶荒札丧,关市无征,而王于是时亦不举而素服也。”
陈傅良曰:“王之膳服仅取具于关市,古者关讥而不征,市廛而不征,其税入视他至薄也、不常获也。以富有四海而一人之奉特居经费之九一,又取其至薄不常获者如是足矣,而司市又严为国君、夫人、世子、命夫妇过市之法,苟有过用于上则大臣尽规,苟有过取于下则有司守法,而后人主常立于无过之地,此又先王之深意。”
臣按:成周盛时,关市之征用以供王之膳服而已,非若后世以之供凡国用也。王之膳服,关市之所有王则用焉,不出关市之外而别有所求,是以当时之君所以为衣食者皆与民同,非若后世巧为制造,一服之费至用百夫之衣,一味之费至用百人之食也。
司关(关谓境上之门)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自外入者通之门与市,自内出者通之门与关),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征谓税而正之,廛谓舍而禁之),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设入)、罚其人,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傅出之,国凶(荒年)札(疾疫死亡)则无关门之征,犹几(察也)。
臣按:关市有征税始此。我朝每府立税课司,州县各立为局,设官以征商税,凡商贾欲赍货贿于四方者必先赴所司起关券,是即《周礼》节傅之遗制也。盖节以验其物,傅以书其数也。
《王制》:“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
朱熹曰:“廛,市宅也。市廛而不征,谓使居市之廛者各出廛赋,如今质赁铺面相似,更不征其所货之物。关谓道路之关,市谓都邑之市。讥,察也;征,税也。关市之吏,察异服异言之人而不征商贾之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