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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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衍义补》·卷九二

▲历象之法(上)
《易贲》之彖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程颐曰:“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迁改也。”
臣按:日月星辰,象之悬于天者也;寒暑阴阳,气之运于天者也。日月星辰、寒暑阴阳虽若有常也,然亦有时而不常,虽若齐一也,然亦有时而不一,故圣人既运其心目之力以察其随时之变,又创为历象之器以定其变动之时。
《革》之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程颐曰:“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着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天地合其序矣。”
朱熹曰:“四时之变,革之大者。”又曰:“泽中有火,水能灭火,此只是阴盛阳衰;火盛则克水,水盛则克火,此是泽中有火之象,便有那四时改革的意思。君子观这象,便去治历明时。”
欧阳修曰:“《革》之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天下之事可革者多矣,而圣人必以历言者,盖事在天下其最易差者莫如历,而不可不修者亦莫如历。”
臣按:治历明时为治之要务,自昔圣帝明王莫不以此为先焉。盖时行于天而有自然之运,历为于人而有已然之法,然天之运惟其有常也,故一日之间则有昼夜、一月之间则有朔望、一年之间则有分至,然昼不常昼,昼革而为夜,夜不常夜,夜革而为昼,以至于朔望、分至莫不皆然。治历者随其常而顺其变,即历数以推之,顺时气以察之,则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者,皆可以明之矣。
《大传》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胡一桂曰:“象谓日月星辰循度失度。”
臣按:天之道不言而信,其于人也有一气感通之理,故其于人君也恒仁爱之而有告戒之道焉。然其所以告之者,岂谆谆命之哉?垂象以示之而已。象之循度则有吉之兆,象之失度则有凶之形,圣人者心与天通,目睹乎天所见之象,心悟夫天所示之意,因天之象而象之,非特以之修于身敏德而迁善,繇是而形之天下国家,使之趋吉而避凶、去恶而从善,无非因天之象以神道而设教者也。
《书》:乃命羲和,钦若(顺也)昊(广大之意)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朱熹曰:“羲氏、和氏,主历象授时之官。历所以纪数之书,象所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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