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卷一五六
▲劫誘窮黷之失
《易師》:六五,田有禽,利執言(語辭),無咎。
程頤曰:“師之興必以蠻夷猾夏,寇賊奸宄,為生民之害,不可懷來,然後奉辭以誅之。若禽獸入於田中,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如此而動,乃得無咎。若輕動以毒天下,其咎大矣。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也。若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非田有禽也。”
朱熹曰:“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無咎也。”
臣按:田有禽利執,則禽之不在田者不利執可知也。盜賊興於民間,戎狄侵於境內,此田有禽也,若夫未嚐侵吾地而害吾民,亦猶禽獸飛翔奔走於山林之中,固其所也,顧乃恣吾之貪欲,恃吾之勢力,以獮取之,豈所利哉?《易》曰“田有禽,利執言,無咎”,則禽之不在田,非唯不利執,執之必有咎可知矣。此非獨人事,蓋天道也。
《複》:上六,迷複,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象曰:迷複之凶,反君道也。
程頤曰:“以陰柔居複之終,終迷不複者也。迷而不複,其凶可知。災,天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既迷不複善在己,則動皆過失,災過亦自外而至,蓋所招也。迷道不複,無施而可,用以行師則終有大敗,以之為國則君之凶也。十年者,歲之終。至於十年不克征,為終不能行。既迷於道,何時而可也,以其國君凶,謂其反君道也。人君居上而治眾,當從天下之善,乃迷於複,反君之道也。”
張栻曰:“《易》之爻辭鮮有如是之詳,其凶鮮有如是之極者,而獨於《複》之上六言之,蓋自古亡家覆國,反道敗德,無所不在,其源起於一念之微,不能製遏之爾。夫以陰柔之才、去本之遠,所謂人欲肆而天理滅者,故有大敗終凶之戒也。”
臣按:迷而能複,則其迷也不終於迷,而有遷善之機、改過之勇,而其蔽也不終於蔽矣。若夫昏迷而不複,必有天災,必有人禍也。凡事無不凶,而於行師尤甚,故一敗至於塗地,則禍延於國、災及於民,雖至於十年之久,天道雖變而國勢猶不能振也。智伯好戰而家以之亡,隋煬伐遼而國以之覆,其源之起,蓋智瑤好勝而楊廣貪功故也。念之迷而不知複反,君道之常逆天地之德,使其一敗之後迷而能複,如漢武帝末年有輪台之悔,其終亦不至於亡矣。
《春秋》:昭公十有三年,晉伐鮮虞。
胡安國曰:“人之所以為人,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信義而已矣。自春秋末世至於六國之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