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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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會要》·唐會要卷五十三

舉賢

  貞觀元年三月。上謂尚書右僕射封德彝曰。比來令卿舉賢才。未嘗有所推薦。天下事重。宜分朕憂。對曰。臣愚豈敢不盡心。但今所見。未有奇才異行。上曰。前代明王。使人如器。不借才於異代。皆取士於當時。何代無賢才。但患遺之不知耳。德彝慚而退。

  三年。太宗謂宰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專心正道。聞有好人。則抽擢驅使。而議者多稱彼皆宰相親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為形跡。古人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讎。而為後代稱者。以其舉得賢故也。卿等但能舉用得才。雖是子弟。及有讎嫌。不得不舉。

  十三年。桂州都督李宏節。以清慎聞。身歿之後。其家賣珠。上聞之。乃宣言於朝曰。此人生平。宰相皆言其清白。今日既然。所舉者豈得無罪。必當理之。不可捨也。特進魏徵諫曰。陛下言此人不清。未見受財之所。聞其賣珠。將罪舉者。臣不知所謂。自聖朝以來。為國盡忠。清正自守。終始不渝者。屈突通。張道源而已。通子三人來選。有一疋羸馬。道源兒子。不能存立。未見一言及之。今宏節為國立功。前後大蒙賞賚。居官終末不言貪殘。妻子賣珠。未為有罪。審其清者。無所存問。疑其濁者。傍罪舉人。雖云疾惡情深。亦實好善未篤。臣竊思度。未見其可。恐有識聞之。必生橫議。伏惟再思。上撫掌曰。造次不思。遂有此語。方知談不容易。十五年。太宗謂宰臣曰。致太平之運者。唯在得賢才。卿等既不能知。朕又不可遍識。日復一日。無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舉。於事何如。魏徵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既以為難。自知誠亦不易。且矜能伐善。恐長澆競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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