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正文·第二十篇 南北社会的差异与学术

(一)南北社会的差异

南北朝有先后高下之分,南朝比北朝要先进,这可从经济生活、社会习俗等各方面的情况看出。兹分别言之。

经济。

《魏书》六八《甄琛传》略云;

"琛表曰:'今伪弊相承,仍崇关郝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

《隋书》二四《食货志》云-"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人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敏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以此人竞商贩,不为田业。"

甄琛的话,说出了南朝与北朝经济生活的差别。甄琛说南朝"仍崇关齦之税",并非说南朝的农业不重要。古代以农业为本,工商为末。统治者总是强调重本轻末,只有少数经济思想家才说要兼开本末之途。北钥要到孝文帝以后,方始注意到工商业的问题,南朝的工商业特别是商业,无疑要比北朝发达。商税是南钥的一项重要收人。"人竞商贩,不为田业"之言有些夸张,但可知南朝的商税如值百抽四,并不为重。要突破古代闭塞的农业社会,只有工商业特别是民间工商业得到发展,才有可能。南朝商业的发达,表明在经济生活上,南比北要进步。嫡庶。

《颜氏家训》一《后娶篇》云-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睃终家事。疥瘦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厣于側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爱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滂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注往而有。悲夫广《魏书》二四《崔玄伯传》附《崔道固传》云-"(崔道固,淸河东武城人》琰八世孙也。道固贱出,适母兄攸之,目连等轻侮之。时刘义隆子骏为徐、究二州刺史,得辟他州民为从事。(父)辑乃资给道固,令其南仕。既至彭城,骏以为从事。会青州刺史新除,过彭城,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