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正文·第十三篇 南朝官制的变迁与社会

阶级转变的关系

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要求集权于皇帝一身。至于如何集权,则视时代的不同而各有其方式。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在一个系统或一个机构中,名实不符;在不同系统之间,此一系统的权力为旁一系统所侵夺。这是一个通则,非仅止是南朝如此。不然,皇帝便很难把大权都抓到自己手上。这个问题是容易理解的,如果各个部门、各个地方、各个官吏都有实权,名实相符,互不相妨,那皇帝还能有权?

六朝到刘裕为皇帝,阶级巳起变化,楚子代替世族做了皇帝。但九品中正制度还存在,贵族、髙门谁都不想伊职位低的官吏,九品中正制度多少还能起到保证他们做髙官的作用。皇帝也不可能把他们从高级职位上都驱逐出去,无论哪个皇帝,还需要他们的支持。于是皇帝便从机构上想办法。国家机构在古代,是保证君主专制的工具,如何设置,如何利用,权力都操于皇帝。

―般说在南朝,高门仍做大官,寒族做小官。君主为与贵族争权,在同一个系统中,把重权寄给原系微不足道的小官。这种小官既为重权所寄,渐次变成真宰相大臣。例如中书舍人,《南史》七七《恩倖传》序云-"至如中书所司,掌在机务。在晋中朝,常为重寄。于时舍人之任,位居九品。江左置通亊郎,管司诏诰。其后郎还为侍郎,而舍人亦称通事。元帝用琅邪刘超,以谨慎居职。宋文世,秋当、周赳并出寒门。孝武以来,士庶杂选,如东海鲍照以才学知名,又用备邵巢尚之,江夏王义恭以为非选。及明帝世,胡母潁、阮任夫之徒,专为佞倖矣。齐初亦用久劳及以亲信,关表启,发署诏敕。频涉辞翰者,亦为诏文,侍郎之局复见侵矣。建武世,诏命始不关中书,专出舍人。省内舍人四人,所置四省,其下有主书、令、史,旧用武官,宋改文吏,人数无员,莫非左右要密。天下文簿板籍,入副其省,万机严秘,有如尚书外司。"

同书同卷《吕文显传》略云:

"吕文显,(海人也。永明元年,为中书通事舍'人。与茹法亮等迭出人为舍人,并见亲幸。时中书舍人四人各住一省,世谞之'四户',既总重权,势傾天下。"

同书同卷《茹法亮传》略云-"茹法亮,吴兴武康人也。宋大明中,出身为小史。历斋干扶侍。孝武末年,鞭罚过度,校猎江右,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皆面首富室,从至南州,得鞭者过半。法亮忧惧,因缘启出家得为道人。武帝即位,仍为中书通事舍人。与会稽吕文度、临海吕文显并以奸佞谄事武帝。法亮、文度并势倾天下,太尉王俭常谓人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

中书监、令为魏文帝曹丕所置,用以分外朝尚书台阁之权。晋舍人在中书省中,位居九品,本是极小的官吏。东晋舍人亦称通事,可以管司诏诰,权力有所上升。舍人之职品位既低,自可选用寒人。士族亦不屑于为此小官。南朝宋孝武帝时,舍人犹是"士庶杂选",所用舍人鲁郡巢尚之,为"人士之末"。《《南史,恩倖传,戴法兴传》)到宋明帝时,舍人胡母颢、阮佃夫之徒,便"专为佞倖"了。也就是全由寒人中选出。齐初,舍人"亦为诏文",中书侍郎之职被侵。齐明帝建武之时,"诏命始不关中书,专出舍人",中书令之权又被侵夺。

舍人成了真宰相,"四户"权倾天下。齐太尉王俭慨叹:"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茹法亮)!"王俭出身于琅邪王氏,是王导之后,为一流士族,而茹法亮出身为小史、面首、道人(僧徒;),王俭连他的权也不如了,可见士族权力降低到了什么程度。所谓"高官"职位,不过是一个空名义或一种安慰而已。一个部门,首脑无权而下属却有大权,首脑为士族,下属为寒门,首脑为传统的旧的政治力量,下属为皇帝的亲信。这种格局,便在加强君主的专制。

制局监与外监。《资治通鉴》一四七梁武帝天监七年舂正月云:

"乙亥,以南兖州剌史吕僧珍为领军将军。领军拿内外兵要,宋孝建以来,制局用事,与领军分兵权,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领军拱手而已。及吴平侯禺在职峻切,官曹肃然。制局监皆近倖,颇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丙子,出为雍州刺史。(胡注:"先用偺珍,次日出禺。"《南史》七七《恩倖传,茹法亮传》云-"(吕〉文度为外监,专制兵权,领军将军守虚位而已。"

同书同眷论曰:

"制局小司,专典兵力,云陛天居,亘设兰诗,羽林榷卒,重屯广卫。一…若征兵动众,大兴人役,优剧远近,断于外监之心,辱诋诃,恣于典事之口。"

《通鉴》之言说明制局小司本属领军。领军掌内外兵要,今"制局小司,专典兵力","征兵动众,断于外监之心","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领军将军也就变成拱手守虚位了。这一如中书令的权力为舍人所夺。从梁萧罱为领军,以"在职峻切",遭到制局监的排挤,可看出制局势力的牢固。

典签。《南史》七七《恩滓传,吕文显传》云:"故事,府州部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本五品吏,宋初改为七职。宋氏晚运,多以幼少皇子为方镇,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典签之权稍重。大明,泰始,长王临蕃,索族出镇,莫不皆内出教命,刺史不得专其任也。宗愨为豫州,吴喜公为典签。愨刑政所施,喜公每多违执。慇大怒曰:'宗愨年将六十,为国竭命,政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复与典签共临!,喜公稽弒流血乃止。自此以后,权寄弥隆,典签递互还都,一岁数反,时主辗与间言,访以方事。剌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莫不折节推奉,恒虑不及。于是威行州郡,权重蕃君。"

同书四四《齐武帝诸子传,巴陵王子伦传》云:

"先是髙帝、武帝为渚王置典签帅,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觐接,辄留心顾问,刺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莫不折节推奉,恒虑弗及,于是威行州部,权重蕃君。武陵王晔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签赵渥之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见武帝相,晔遂免还。南海王子罕戌琅邪,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而止。还泣谓母曰:'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言行举动,不得自专,征衣求食,必须咨访。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亊刘寅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僭静大言曰:'诸王輾自应反,岂唯巴东【,武帝问其故,答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取一挺竊,一杯浆,皆咨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竟陵王子良尝问众曰:'士大夫何意诣签帅?'参军范云答曰:'诣长史以下皆无益,诣签帅便有倍本之价,不诣谓何?!'子良有愧色。及明帝诛异己者,渚王见害,悉典签所杀,竞无一人相抗。"

朝廷上,皇帝把将相之权交给制局小司、外监、舍人。

地方上,皇帝把刺史之权交给典签,但将相刺史之职均不废,制局监、外监、舍人、典签品级均不提。象中书通事舍人,《隋书》二六《百官志上》记"陈承梁,皆循其制官",中书通事舍人为八品。位高者无权〔多为士族),有权者位很低(多为寒人),谁都反不了皇帝。这是南朝皇帝加强君主专制的妙方。

这就派生出了另一种现象,正官不重要,兼差反而重要。特别是对皇帝的亲信来说,如果不兼一个地位低但有实权的官,则他的正宫无论做得多大,也不起作用。粱朝的朱异,自迁尚书仪曹郎后,便"人兼中书通事舍人"。其后,迁鸿胪卿、太子右卫率,加员外常侍,迁散骑常侍,迁右卫将军,改加侍中,迁左卫将军,领步兵,直到太清二年迁中领军,都是"舍人如故"。如果不兼一个舍人,就不能做宰相的事。

再者,不是一个系统,甲系统可以管乙系统的事,乙系统也可以管甲系统的事。如在文官系统与武官系统之问,皇帝便用武将来夺文官的权力。象领军将军,《宋书》四〇《百官志下》称领军将军"掌内军",即统禁省之兵。领军可预问政治,实际也是宰相。《宋书》四《少帝纪》谞少帝即位,"以尚书仆射傅亮为中书监,司空徐羡之、领军将军谢晦及亮辅政"。同书八《明帝纪》谓明帝死时,"袁粲、褚渊、刘酌、蔡兴宗、沈攸之同被顾命"。按袁粲为尚书令,褚渊为护军将军(宋时护军掌外军:),刘酰为领军将军。所谞"辅政","受顾命",即都是宰相。《宋书》六三《沈演之传》记沈演之于元嘉二十年"迁侍中,右卫将军如故"。宋文帝曾对沈演之说:"侍中、领、卫,望实优显,此盖宰相便坐,郷其勉之。"

这是武官如领军将军为宰相,预问政治之证。领军权力移于制局监及外监,这二监的参预政治,就更容易看出了。《南史》七七《恩倖传,茹法珍传》等传谓齐东昏侯时,茹法珍、梅虫儿"并为制局监",他们与东昏侯的"左右应敕捉刀之徒并专国命"。

后来他们又"并为外监,口称诏敕。中书舍人王之与相唇齿"。同中书舍人一样,他们都是真宰相。

《文献通考》四九《职官考三,宰相》有一段话写到餽普南北朝时期,什么叫宰相。其言云:一按此则或掌机密,或录尚书,或综机权,或管朝政,或单侍中,或给事中,或受顾命,皆为宰相也。"

只要戴上这些桂冠,不管是哪一个系统的官,便是宰相,便可管别一个系统或几个系统的事。《通考》云:

"魏文帝以刘放、孙资为中书监、令,并攀机密。晋武帝诏以荀勖为中书监、侍中,叶赞朝政。张华为中书令、侍中,刘卞谓华曰:'公居阿衡之地。'东晋庾亮、庾冰相次为中书监。至冰经纶时务,升擢后进,朝野注心,咸曰贤相。殷浩为扬州刺史,参综朝权。王教为大将军、侍中,上表曰〃臣备位宰辅。'谢安为中书监、录尚书省事。"

这是餽晋时期中书监、中书令、侍中、扬州刺史、大将军、录尚书省事之为宰相者。之所以为宰相,是因为或掌机密,或赞朝政,或为中书令、中书监、侍中、录尚书省事,或参综朝权。中书监、令属中书省,侍中属门下省,扬州剌史为地方官,大将军为武职,录尚书省事应属尚书省。它们都可以是宰相,可见宰相之杂。这使得事杈不可能分明。《通考》续云:

"宋文帝初,徐羡之为司空、录尚书事。后以江湛、王僧绰俱为侍中,任以机密。后又以殷景仁为侍中左卫将军,与侍中右卫将军王华、侍中左卫将军王昙首、侍中刘湛四人俱居门下。初王弘为江州刺史,加侍中,后征辅政,以为侍中、司徒、录尚书事。而弘弟昙首为文帝所任,与华相持。华常谓己力用不尽,每叹息云:宰相顿有数人,天下何由得理!,(刘)堪母忧去职,后征为太子詹事,加给事中,与殷景仁并被任遇。谌常云:'今代宰相何难,此正可当我南阳郡汉代功曹耳。,沈演之为侍中、卫将军,文帝潸之曰,'侍中、领、卫俱为优重,此盖宰相便坐,卿其勉之,'?

同吋几个人做侍中,也就都是宰相。王华说:"宰相顿有数人,天下何由得理!"《"理",《宋书》六三《王华传》作"治"。〉殊不知宋文帝正是要使宰相人多,事权分散.大家的力量都用不尽,以便皇帝集中权力于一身。

刘湛说:"今代宰相何难,此正可当我南阳郡汉代功曹耳。"〔"代",《宋书》六九《刘湛传》作"世"。〕是说当时做宰相正象做南阳郡功曹那样容易。他是太子詹事,被加上一个"给事中"的官名,便成了宰相。文帝说侍中、领军将军、卫军将军都是"宰相便坐\实际并不止此。

《通考》续云-"齐王俭为侍中、尚书令,黹谓人曰:'江左风流宰相,惟有谢安.'盖自况也。明帝顾命,江拓兄弟及始安王遥光、尚书令徐孝嗣、领军萧坦之,更貼救,时呼为六贵,。(《南史》六《梁本纪上,武帝》广时扬州刺史始安王遥光、尚书令徐孝嗣、右仆射江坧、右将军萧坦之、侍中江祀、卫尉刘暄更直内省,分日帖敕,世所谓'六贵'。皆宰相也。"

这六个在齐东昏侯之初,同时担任宰相职责的人,他们的本官是:扬州刺史、尚书令、右仆射、右将军、侍中、卫尉。雍州刺史萧衍说-"政出多门.乱其阶矣。诗云卜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况今有六,而可得乎!嫌隙若成,方相诛灭。"(《梁书》一《武帝纪上》〉政出多门就等于谁都没有实际的宰相的权力,不论谁都难管事,不论何事都互相牵扯。到头来一个个都要被皇帝诛灭。"六贵"的命运便是如此。真正有权的,唯皇帝一人。中书舍人、制局监、外监之所以有权,也不过是因为他们唯皇帝的意志是从,得到皇帝的宠信。

概括言之,南朝官制名实不符,高官如宰相、领军,有名而无实权,低官如舍人、制局监无名而有重权。文官如中书监、令的宰相权,从历史来看,是层层下降的。东晋犹有通事郎管司诏诰,后却将通事的职务交给舍人,称通事舍人,郎还为侍郎。舍人由此取得了管司诏浩的权力。有点文化的,后又代写诏文,侍郎之职于是被侵夺。到齐明帝之时,诏命专出舍人,中书令也等于虚设了。宰相不做宰相事,正官即使如朱异大到做了散骑常侍、侍中、左右卫将军、领军,也要兼一个舍人。兼差比正官重要,是因为正官无实权,所兼之差才有实权。至于各个系统的人都可以做宰相,在皇帝看来,是无关痛痒的,因为宰相本来有名无实。人多了,反而可收牵制之效。权力由髙级官吏移于低级官吏,实质上即由最高贵族移于最低阶级。这是由于当时的皇帝不想由离阶层的人做高阶层的事,而倚之以另一阶层造成。南朝官制名实不符,包含了社会变动的意义。而有权者作为恩幸,对皇帝必俯首贴耳。无权者职责不明,本为剌史,如参综朝权,也可管到别一个系统的事。大家互相牵扯,对于唯予一人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加强,却有莫大的好处。这是南朝职官制度的特点。

看南朝的官制只有从阶级的变动去看,才能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