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一百四十一·列传第三十八

董俊 文炳 士元 士选 文蔚 文用 士廉 文直 文忠 士珍守中 守简 士良 士恭

  董俊,字用章,真定藁城人。少力田,长涉书史,善骑射。金贞祐间,边事方急,藁城令立的募,射中者拔为将。独俊一发破的,遂领所募兵的统将。

  太祖十年,国王木华黎南下,俊迎降。十四年,以劳擢知中山府事,佩金虎符。金将武仙据真定,诸城皆应仙。俊率众夜入真定,逐仙走之。十五年春,中山府治中李全叛应仙。俊方屯曲阳,仙来攻,败之黄山下,献捷于木华黎。及仙以众降,木华黎承制授俊龙虎卫上将军、行元帅府事,屯藁城。俊谒木华黎曰:“武仙奸黠,终不为我用,请备之。”木华黎然其言,以俊为左副元帅,升藁城县为永安州,号其众为匡国军,兵、民之事,一委于俊。二十年,仙果杀都元帅史天倪,据真定叛,劳郡县皆为仙守。俊以孤军居反侧间,战士不满千人。仙攻之,不能下,乃纵兵蹂民禾。俊呼语之曰:“汝欲得民,而夺之食,无道贼不为也?”仙惭而去。久之,俊复夜入真定,仙败走,乃纳史天倪弟天泽为帅。

  太宗四年,会诸军围汴。明年,金主汴奔归德,追围之。金兵夜出薄诸军于水,俊力战死之。时年四十有八。

  俊早丧父,事母以孝闻,待亲故皆有恩意。克汴时,以侍其轴为贤,延归教诸子。尝曰:“射,百日事耳。《诗》、《书》,非积学不通。”屡诫诸子曰:“吾一农夫,遭天下多故,徒以忠义事人,仅立门户,深愿汝曹力田读书,勿求非望为吾累也。”

  临阵,勇气慑众,立矢石间,怡然若无事者,虽中伤亦不为动。每慕马援为人,曰“马革裹尸,援固可壮。”故战必先登。或谏,俊曰:“我人臣也,敌在前,不死,乃就安避危乎!”初,太宗即位,朝于行在,诸将献户口各增,数,吏请如众。俊曰:“民实少,他日需求无应,必重敛以承命,是我独利,而民日困也。”蒿城有三百余人克期作乱,事觉,戮其渠魁,余并释之。深、冀二州妖人惑众,图不轨,连逮者数万人,有司议当族。俊力请主者,但诛首恶。节度使刘成叛降武仙,俊下今日:“叛者成一人,余能去逆效顺,即忠义士,吾畀其资产,仍奏官之。”众果相率来降。沃州天台寨既降,他半欲掠其子女。俊曰:“在降而俘其家,仁者不为也。”力止之。

  为政宽明,见人善治田庐,必曲加褒奖,有惰者,则怒罚之。故所部完实,民惟恐其去也。赠翊运效节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封寿国公,谥忠烈。加赠推忠翊运效节功臣,改封赵国公。

  九子:文炳、文蔚、文用、文直、文毅、文振、文进、文忠、文义。文毅,同知潭州路总管府事。文进,顺德路总管府判官。文振、文义,早卒。

  文炳,字颜明,俊之长子也。父卒,年始十六。母李夫人有贤行,治家严。文炳事母,抚诸弟,俨如成人。

  太宗七年,以父任为藁城令,时年甫十七。文炳明于听断,同列皆束手下之,吏抱案牒求署字,不敢仰视。县贫,重以旱蝗,征敛日暴,民不聊生。文炳出私谷数千石赈之。前令因军兴,称贷于人,贷家取息岁倍,偿以蚕、麦。文炳曰:“民困矣,吾当为代偿。”乃以田庐计直与贷家,复籍县亲田畀贫民为业。于是流离渐复。朝廷初料民,必隐实者诛,籍其家。文炳使民聚口而居,少为户数。众以为不可,文炳曰:“为民获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乐为者,文炳曰:“后当德我。”由是赋敛大减。旁县民讼不得直,皆诣文炳求决。文炳尝上谒大府,旁县人聚观之,曰:“吾亟闻董令,董令顾亦人耳,何其明若神也!”府帅需索无厌,文炳抑不予。或谗于府,帅欲中伤之,文炳曰:“吾终不能剥民求利也。”即弃官去。

  宪宗元年,世祖受合征大理,文炳率四十六骑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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