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一百五十六·列传第五十三

高智耀 睿 纳麟 李桢 刘容 阔阔出 脱欢 朵儿赤 仁通 暗伯 亦怜真班

  高智耀,字显达,河西人。祖逸,夏大都督府尹。父良惠,夏右丞相,封宁国公。智耀登进士第,而国亡,遂隐于贺兰山。太宗召见,将用之,固辞。

  皇子阔端镇平凉,知耀上言:“儒者给复已久,不宜与厮养同役,请除之。”皇子从之。宪宗即位,智耀入觐,奏言:“儒者所学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自古有国家者,用之则治,不用则乱。然欲资其用,宜先养其材,蠲除徭役,因教育人材之先务也。”帝问:“儒者何如巫医?”对曰:“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能比乎。”帝曰:“善。前未有以此告朕者。”诏复各路儒户,徭役无所与。

  世祖在潜邸已闻其名,及即位,尤加礼遇,呼为高秀才而不名。命铸印授之,凡儒户给公文为左验。时士之被俘者,皆没为奴,智耀请朝廷赎之。即拜翰林学士,命巡行各路,赎免三千余人左右。或言其诡滥,帝诘之,对曰:“士譬则金也,金色有浅深,谓之非金不可,才艺有短长,谓之非士亦不可。”帝悦。智耀又言:“国初庶事草创,纲纪未立,宜仿前代置御史台以司纠劾。”至元五年立御史台,用智耀之言也。

  未几,拜西夏中兴等路提刑按察使。会西北藩王遣使入朝,奏言:“蒙古旧俗与汉人不同,今留汉地,建城郭宫室,仪文制度遵用汉法,其故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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