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二百十四·列传第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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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赫抵雅尔丁,字太初,回回氏。父伊速马音,大都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奕赫抵雅尔丁幼颖悟嗜学,初为中书掾,以年劳授江西行省员外郎。入为吏部主事,固辞,擢刑部员外郎。四方所上狱牍,反复披阅,多所平反。迁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佥事,不赴,改中书右司员外郎。寻擢郎中。
一日,与同列议狱事,有持异同者,奕赫抵雅尔丁曰:“公等渎律,苟不能变通以适事,宜譬之医者虽熟于方书,而不能切脉用药,则于病者奚益焉?”识者叹为名言。
大德八年,肆赦议,惟官吏受赇者不预,奕赫抵雅尔丁曰:“不可。赃吏固可嫉,比之盗贼,则有间矣。宥盗而不宥吏,何邪?”刑部有狱事上谳,既论决,已而丞相知其失,以谴右司主者。奕赫抵雅尔丁未尝署其案,因取成案阅之,窃署名于其下。或讶之曰:“公实不与,丞相今方谴怒,而公反追署其案,何也?”奕赫抵雅尔丁曰:“吾虽不署此案,岂有与诸君同事,而独求幸免者!”丞相闻而贤之,同列因以获免。
迁左司郎中。时左司缺一都事,平章梁德圭谓奕赫抵雅尔丁曰:“干材易得,惟笃实不欺为难得,公当举其所知。”奕赫抵雅尔丁荐王毅、李迪,时论称之。又尝论朝士,如高克恭、敬俨等可大用,后皆如其言。
迁翰林侍进学士,兼修国史,转中奉大夫、集贤大学士。未几,除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使。始视事,见以狱具陈列庭下,问之,乃前官创制以待有罪者。奕赫抵雅尔丁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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