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二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列女上

  周术忽妻崔氏 李伯通妻周氏 郭三妻杨氏 刘平妻胡氏 王氏女 杨居宽继室马氏 程鹏飞妻某氏 沈氏 载复古妻 贾琼妻韩氏 徐君宝妻某氏 临海民妇王氏 武用妻苏氏 江文铸妻范氏 柳氏 谭节妇 刘仝祖妻林氏 霍氏二妇尹氏杨氏 袁天裕妻焦氏任氏 田氏 梁氏 王妙璘 周氏 谢天与妻邓氏陈存信妻程氏等 只鲁花真 宋仲荣妻梁氏等 王德政妻郭氏 郎氏 东平郑氏 大宁杜氏 安西杨氏 秦氏二女 孙氏女 许氏女 张氏女 张兴祖妻周氏赵孝妇 霍荣妻段氏 吴氏等 朱虎妻茅氏 俞新之妻闻氏 李五妻刘氏 马英 赵氏女 冯氏 李君进妻王氏 移剌氏等 朱淑信 葛妙真 畏氏三女 王氏 王义妻卢氏等 张义妇 郑伯文妻丁氏 葛孝女 赵美妻王氏 李冬儿 李氏 脱脱尼 李世安妻王氏 赵彬妻朱氏 安哥 贵哥 台叔龄妻刘氏 李智贞蔡三玉 黄伯英妻雍氏 唐斗辅妻文氏 王氏 金孝女 陈道安妻徐氏 韩良可妻寇氏等 马氏 焦三妻易氏 张氏 季富妻黄氏 昆山孝节妇

  《春秋》之义,用夏变夷,必自夫妇之伦始。世祖奄宅中夏,有意于先王之礼教,独于蒙古夫死妇再,或嫁夫之兄弟,则仍其旧俗而不改。然旌烈妇之门,复节妇之家,有司奉行,史不绝书。殆谓礼义可以治中国,而不可以施之夷锹欤?今为《列女传》,则蒙古、色目之族,固有以节义显者。而祥哥不剌公主,以皇姑之贵,早寡,不从诸弟继尚,为文宗所敬礼。呜乎!民彝物则之性,岂分于夷夏哉。惜不以《春秋》之法进之也。

  周术忽妻崔氏,佚其籍。太祖二十一年,从术忽官平阳。金将来攻城,克之,下令官属妻子敢匿者死。时术忽以使事在上党,崔氏急即抱幼子祯以诡计自言于将,将信之,使军吏书其臂出之。崔氏曰:“妇人臂使人执而书,非礼也。”以金赂吏,使书之纸。吏曰:“吾知汝诚贤妇,于令不敢违。”使崔自揎袖,吏悬笔而书焉。既出,有言其诈者,将怒,命追之。崔与祯伏土窖三日,得免,与术忽会。

  未几,术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恸,誓不更嫁,放散婢仆,躬自纺绩,悉以资产遗亲旧。有权贵欲娶之,崔自毁其面不欲生。四十年未尝妄言笑,人比之古烈妇云。

  李伯通妻周氏,滦平石城人。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监丰润县,大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终。周氏与易被虏,谓偕行者曰:人苟爱其生,万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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