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二百六·列传第一百三

元善明 邓文原 虞集 槃 揭傒斯(汯) 黄溍 欧阳玄

  元明善,字复初,大名清河人。父贡,有学行,累官枢密院昭磨,赠吏部尚书,追封清河郡公,谥孝靖。

  明善少颖悟,读书过目成诵,及冠,游学江南,受业于吴澄,佥行枢密院事。董士选闻其名,辟为掾,待以宾礼。士选迁江西行省左丞,又辟为行省掾。从士选讨平赣州贼刘贵,士选俘党三百人,明善议贷其诖误,得全活者百三十人。贼籍赣、吉二州民丁十万,有司获其籍,欲株连为利,明善请火之以灭迹,二郡遂安。迁江南行台掾,擢枢密院照磨,又转中书省左右曹椽。先是,明善在江西,张瑄为行省参政,借明善马留之,致米三十斛偿其直。后瑄败,籍其家,薄载送元复初米三十斛,不言偿马直,明善坐免官。久之,事得白,复为省曹掾。

  仁宗在东宫,擢为太子文学。及即位,授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时姚燧以翰林学士承旨修成宗、顺宗《实录》,使明善总之。明善所述者,燧略为窜易而已。燧尝谓有题文,吾能为之,无题者惟元复初能为之。其推重如此。擢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诏节《尚书》经文,译以进,明善与直学士文升同译。升,宋丞相天祥子也。每奏读一篇,帝辄称善曰:“二帝三王之道,非卿莫闻。”皇太后既受尊号,廷臣议肆赦,明善曰:“数赦非善之人福,宥过可也。”

  奉命赈山东、河南饥,余钱四万缗。明善见彭城、下邳诸驿保马民饥,欲赈之,或曰:“此为流民,非为驿也。”明善曰:“民与驿有分乎?《春秋》之义,大夫出疆,可以专命。”卒赈之。及复命,执政多其明决。

  皇庆二年,修《武宗实录》。明年,迁翰林侍讲学士,阶中奉大夫。延祐二年,会试天下进士,明善充考试官。殿试,又充读卷官。改礼部尚书,正孔氏宗法,以五十四世思晦袭衍圣公事,上如所议。擢参议中书省事,为御史孛术鲁翀所劾,复入翰林侍读学士。拜湖广行省参知政事。

  英宗即位,召为集贤侍读学士。晋翰林学士。晋阶资善大夫,修《仁宗实录》。百官迎全宗御容,有卿云见,诏明善为文纪之。帝亲享太室,礼官进祝册,请署御名,帝命代署者三,眷遇优渥,当世莫并焉。至治二年卒,年五十四。泰定初,赠资善大夫、河南行省左丞,追封清河郡公,谥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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