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忠义四

  伯颜 朱春 谷廷珪 买住 张凤仪 仪 子万里 熊义山 罗邦佐 曹彦可 陈道夫 梅实 吕复 堵简 囊果歹 完者都 赵资 周冕 刘公礼 罗辉 王成 游宏道 木薛飞 罗武德 王英 普颜不花 申荣 闵本 拜住 赵宏毅 恭 张正蒙 徐猱头 堇哻 邓烈 朴赛因不花 张庸 段桢郭庸 丁好礼 朱公选 孙德谦 叶兰 孙昶 伯颜子中 王翰 蔡子英 狄琮 夏侯尚元

  伯颜,一名师圣,字宗道,哈剌鲁氏。世居开州濮阳县。伯颜生三岁,常以指画地,或三或六,若为卦者。六岁,授《孝经》《论语》即成诵。稍长,受业宋进士建安黄坦。坦曰:“此子颖悟过人,非诸生可比。”因命以颜为氏,且名而字之。久之,坦辞曰:“余不能为尔师。群经有朱子说具在,归而求之可也。”至正四年,以隐士征至京师,授翰林待制,预修《金史》,既毕,辞归。已而复起为江西廉访佥事。数月,以病免。及还,四方来学者至千余人。十八年,河南贼蔓延河北,伯颜言于省臣,将结乡同为什伍为自保。俄贼兵大至,伯颜乃渡漳水北行,乡人从之者数十万。至磁州,与贼遇,贼知伯颜名士,生劫之,以见贼将,诱以富贵,伯颜骂不屈,引领受刃,与妻子俱死之,年六十四。人或破其腹,见其心数孔,曰:“古称孔圣人心有七窃,此非贤士乎!”乃覆墙而掩之。有司上其事,赠奉议大夫、佥太常礼仪院事,谥文节。太常谥议曰:“以城守论之,伯颜无城守之责而死,可与江州守李黼一律,以风纪论之,伯颜无在官之责而死,可与西台御史张桓并驾。以平生之用有学,成临义不夺之节,乃古之所谓君子人者。”时以为确论。

  朱春,佚其籍贯。三原尹,明兵克奉元,春谓其妻曰:“吾当以死报国。”妻曰:“君尽忠,吾岂不能尽节。”俱投崖死。

  同时,谷廷珪,襄阳尹。铁木哥兵入境,官吏皆遁走,廷珪与主簿张德独不走,被执,不降,死之。

  买住,韶州路同知,以廉介闻,至正间,郴贼陷乐昌,买住率义兵败贼,复乐昌、乳源诸县。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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