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一百九十·列传第八十七

赵孟頫(赵与薰 赵大讷) 叶李

  赵孟頫,字子昂,湖州归安人。宋太祖裔孙秀王子称五世孙也。幼聪敏,读书目成诵。

  宋亡,益自力于学。吏部尚书夹谷之奇荐为翰林编修,不就。侍御史程钜夫奉诏搜江南遗逸,又荐之。入见。孟頫神采秀异,民祖称为神仙中人,使坐于右丞叶李上。御史中丞奏:“孟頫亡宋宗室,不宜侍左右。”钜夫曰:“立贤无方,乃陛下之盛德,此言将陷臣于不忠。”帝曰:“彼何知!”命左右宣敕逐之出。

  会立尚书省,使孟頫草诏颁天下。帝览之,喜曰:“卿言皆吾所欲言者。”诏集百官于刑部议赃律,以至元钞二百贯为满,论死。孟頫曰:“始造钞时以银为本,虚实相权,今则轻重相去至数十倍,故改中统钞为至元钞。异日至元钞必复如中统,计钞抵法,疑于太重。古律以米、绢论赃,谓之二实,最为适中。钞乃宋人所造,施于边郡,今袭用之,以此断人死命,恐非良法。”或以孟頫南人年少,议国法不便,厉色责之。孟頫曰:“人命至重,立法不当,人将不得其死。孟馘頫奉诏与议,不敢不言。”其人默然。议罢,出谢曰:“吾失在不学。细思之,公言是也。”执政拟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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