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五十一·志第十八

○地理六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领路三十二、府二、州十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州十五、属县一百四十二。蛮夷土官府州县等,不在此数。

  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

  武昌路。上。宋鄂州,属荆州北路。至元十一年,归附,置安抚司。十四年,置湖北宣慰司,改安抚司为鄂州路总管府。十八年,移宣慰司于潭州。十九年,本路直隶行省。大德五年,以鄂州为世祖亲征之地,改武昌路。户一十一万四千六百三十二,口六十一万七千一百一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置。

  县七:

  江夏,中。倚郭。咸宁,下。嘉鱼,下。蒲圻,中。崇阳,中。通城,中。武昌。下。宋武昌县,升为寿昌军,后复为县,又再为军。至元十四年,升散府。大德五年,裁府,仍改县为武昌。

  岳州路。上。宋岳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三年,升岳州路总管府。旧领巴陵、华容、平江、临湘四县。元贞元年,升平江为州。户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八,口七十八万七千七百四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巴陵,上。倚郭。临湘,中。华容。中。

  州一:

  平江州。下。宋平江县。元贞元年。升平江县。常德路。上。宋常德府,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常德路总管府。十五年。置荆湖北道宣慰司于本路。未几罢。旧领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元贞元年,升桃源、龙阳为州,又析沅江县隶龙阳。户二十万六千四百二十五,口一百二万六千四百二。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一:

  武陵,上。

  州二:

  桃源州。中。宋桃源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龙阳州。下。宋龙阳县,改辰阳,又复旧。元贞元年,升为州。领县一:

  沅江。下。

  澧州路。上。宋澧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四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澧州路总管府。延祐三年,又改为安定军民府。旧领澧阳、安乡、石门、慈利四县。元贞元年,升慈利为州。户一十万九千九百八十九,口一百一十一万一千五百四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澧阳,上。倚郭。至正十六年,倪文俊陷澧阳,元帅孙毅迁县治于新城。石门,上。安乡。下。

  州一:

  慈利州。中。宋慈利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土州二:

  安定州。

  柿溪州。辰州路。下。宋辰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四年。升辰州路总管府。户八万三千二百二十三,口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五。领县四:

  沅陵,中。辰溪,下。卢溪,下。叙浦。下。

  土州二:

  上奚州。

  施容州。二州皆溪洞地,元初置。沅州路。下。宋沅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沅州安抚司。元贞元年,升沅州路总管府。户四万八千六百三十二,口七万九千五百四十五。领县三:

  卢阳,下。黔阳,下,麻阳。下。兴国路。下。宋兴国军,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为兴国路总管府。旧隶江西行省。至元三十年,改隶湖广。户五万九百五十二,口四十万七千六百一十六。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七年置。

  县三:

  永兴,下。倚郭。大冶,下。通山。下。汉阳府。下。宋汉阳军,属荆湖北路。至元十年,宋守将王仪以城降。十四年,升为府。至元二十九年,割湖广省之汉阳隶河南省。其还隶本省年分阙。户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二,口四万八百六十六。领县二:

  汉汨。至元二十年。升中县。有阳罗堡。至元十六年,改隶鄂州路。寻复旧。

  汉川。下。旧治大赤,至正二十二年,移治长城乡。《翰墨全书》:“汉阳、汉川二县,俱隶岳州路。”至元十二年,取岳州。十四年,已置汉阳府,不容隶岳州为县。今不取。

  归州。下。宋故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事。十四年。升归州路总管府。十六年,降为州。至正十五年,改隶四川行省。户七千四百九十二,口一万九百六十四。领县三:

  秭归,下。倚郭。巴东,下。兴山。下。靖州路。下。宋靖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元贞元年,沅州升为路,以靖州隶之。延祐四年,升靖州路总管府。后至元四年,以湖广行省元领新化洞,古州潭溪、龙里,洪州诸洞来属。九年,罢总管府,改立靖州军民安抚司。户二万六千五百九十四,口六万五千九百五十五。领县三:

  永平,下。会同,下。通道。下。

  湖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十五年,置治衡州。十八年,移治潭州。至正十年,以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天临路。下。宋潭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潭州路总管府。十六年,迁行省于鄂州,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历二年,以潜邸所幸,改天临路。旧领长沙、湘潭、益阳、湘阴、醴陵、浏阳、攸、衡山、安化、湘乡、宁乡、善化十二县。元贞元年,升醴陵、浏阳、攸、湘乡、湘潭、益阳、湘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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