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九十四回 花羞还魂累李辛

断云:

李辛发冢违条宪,包宰明刑决市曹。

魂魄已随生处没,谁知女色是钢刀。

传说花羞女死后,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仆王温、李辛葬之于南门外。李辛回家,天色已晚,思量花羞女颜色之丽,心甚不忍舍,归告父母云:“今夜有事出外,不得回视。”父母允之。

李辛至二更时候,乘月色微明,遂去掘开坟中,斫开棺木,但见花羞女美貌如存。辛思量:“可惜这娘子,与她尸骸同宿一宵,虽死亦甘心。”遂揭起衣衾,与之同卧。良久,忽见花羞微微身动,眼渐开。未几魂魄醒然,略能言,问:“谁人敢与我同睡?”李辛惊云:“吾乃尔家之仆李辛,主翁着吾葬娘子于此,我因不忍舍之,乘今夜掘开棺木,看娘子如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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