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二十一回 灭苦株贼伸客冤

断云:

冤魂不散托鸟鸣,包公灵判为黎民。

万事劝人休碌碌,举头三尺有神明。

昔江阴有一布客,姓谢名思泉,从巴州发布回家,径从便捷路苦株地经过,一片山路崎岖,五里不闻鸡犬。其山凹中有一人家姓潭,兄弟假以讨柴营生。兄名贵一,弟名贵二,兄弟人面兽心,凡遇孤客经过,常行歹意。思泉只欲借问路程,望见二人,迤逦近前唱喏云:“大哥休怪,此去江阴还有几日路程?”贵一答道:“只有三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