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六十五回 地窨
话说河南汝宁府上蔡县,有巨富长者姓金名彦龙,娶周氏,生有一子,名唤金本荣,年二十五岁,娶妻江玉梅,年将二十,姣容美貌。忽一日,金本荣在长街市上算命,道有一百日血光之灾,除非是出路躲避方可免得。本荣自思:有契兄袁士扶在河南府洛阳经营,不若到他那里躲灾避难,二来到彼处经营。回家与父母说知其故。金彦龙曰:“既如此,我有玉连环一双,珍珠百颗,把与孩儿拿去哥哥家货卖,值价一十万贯。”金本荣听了父言,即便领诺。正话间,旁边走出媳妇江玉梅向前禀道:“公婆在上,丈夫在家终日只是饮酒,若带着许多金宝前去,诚恐路途有失,怎生放心叫他自去?妾想如今太平时节,媳妇与丈夫同去。”金彦龙道:“吾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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