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二十四回 判停妻再娶充军

断云:

受苦受刑郑月娘,逆天大罪崔君瑞。

驿中遇兄伸冤恨,包公一判永充军。

传闻包公巡抚南直隶,莅政一清如水,爱民德溥如天,威震一方,明烛万里。时越州萧山县崔君瑞,授金华县知县,同妻郑月娘赴任三年,历满朝京。来到琥珀岭黑松林,遇着一伙打劫强人,将文引、官凭、金银、首饰尽行劫去。那时君瑞不得已,将妻月娘寄在万花桥王婆店,径投苏州府,谒尚书苏舜臣,备道琥珀岭被贼劫去文引金银数事,哀告尚书,营谋原职。

那时舜臣听罢,就留住府中,详问:“令堂、令正安在?”君瑞答道:“老母早丧,妻室未娶。”尚书云:“山妻单生一女,名乔英,未曾许配。贤契不弃,可与小女谐百年之好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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