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二十回 伸兰女婴媸冤捉和尚

断云:

国法昭彰不可违,人生何必费心机。

员成空使图鞋计,入狱方知包宰明。

话说江州城东永宁寺有一和尚,姓吴名员成,其性骚裂。

因为檀越张德化娶南乡韩应宿之女名兰女婴为妻,久调琴瑟之欢,未叶熊罴之祥,切情恳祷,求嗣续后。每遇三元圣诞,建设醮祠,凡朔望之日,专请员成在家理诵。员成每觑兰女婴貌如女完女俞,鬓似潘皤,香尘步剪影翩翩,露出百般娇体态;红裙影动色飘飘,恁是一般香艳质。员成一眼瞧看,无意诵经。须臾欲心竦动,展转难禁,意图夤奸也。遂自思无计可成,彼晚转寺中,密生奸计云:“韩氏有一婢女名小梅者,其事非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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