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五十九回 东京决判刘驸马
断云:
背义之人刑不恕,有仁之子受皇恩。
从来布施天昭报,持饭与老僧善人。
话说登州管下有一地名市头镇,居民稠密,人家并靠河筑室,为恶者多,行善者少。惟有镇东崔长者好善布施,不与人争。娶妻城里张和卿之女张氏,性格温柔,治家勤俭。生一子名崔庆,年十八岁,聪明特达,耽嗜诗书,父母惜如掌上之珠。
忽一日,有一老僧来其家抄化,值崔长者不在,适张氏出来见问:“僧人从何而来?”僧人答云:“贫僧是五台山云游僧家,闻府上长者好善,特来化斋饭一餐。”张氏无厌色,即着老妪于厨下整顿斋饭出来款待僧人。僧人食罢斋饭,便问:“长者在家否”张氏答道:“员外上庄,过数日方回。”僧人曰:“贫僧有句话禀知,虽待长者回来。”打个问讯径去。过数日,僧人复来问:“长者回否?”张氏于帘子里应道:“尚未回。”
又待之斋饭而去。一连如此数遭不遇,其张氏待那和尚无厌。
僧人自谓:闻说崔宅好善,果不虚传。次日以来探候,恰值崔长者在庄所回至家里,见一和尚睡于凳上。长者人见张氏,张氏道知:“数日前有远处和尚来家,要见员外一面,道有甚话说。”长者云:“莫非外面凳子上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