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卷八 庄元年,尽十年
◎庄公○陆曰:“庄公,名同,桓公子,母文姜。”谥法:“胜敌克乱曰庄。”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庄公名同,桓公之子,文姜所生,即桓六年‘子同生’者也。以庄王四年即位。谥法:胜敌克壮曰庄。”是岁,岁在鹑火。
【经】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孙于齐。夫人,庄公母也。鲁人责之,故出奔,内讳奔,谓之孙,犹孙让而去。○逊,本亦作孙,音同,注及传同。
[疏]“元年春王正月”。○正义曰:此月无事,而空书月者,庄虽不即君位,而亦改元朝庙,与民更始。史书其事,见此月公宜即位,而父弑母出,不忍即位,故空书其文。闵、僖亦然。○注“夫人庄公母”至“而去”。○正义曰:夫人孙意,传文不明,故云鲁人责之。盖责其诉公于齐侯,而使公见杀,故惭惧而出奔也。《公羊传》曰:“孙者何?孙犹孙也。内讳奔,谓之孙。”《谷梁传》曰:“孙之为言犹孙也,讳奔也。”杜用彼为说。昔帝尧孙位以让虞舜,故假彼美事而为之名,犹孙让而去。《释例》曰:“使若不为臣子所逐,自孙位而去者。”
夏,单伯送王姬。无传。单伯,天子卿也。单,采地;伯,爵也。王将嫁女于齐,既命鲁为主,故单伯送女,不称使也。王姬不称字,以王为尊,且别于内女也。天子嫁女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主之,不亲昏,尊卑不敌。○单,音善。采,七代反。别,彼列反。
[疏]注“单伯”至“不敌”。○正义曰:检经上下公卿书爵,大夫书字。单伯书爵,故为卿也。单者,天子畿内地名,人君赐臣以邑,令采取赋税,谓之采地。《礼运》曰:“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食邑为采地。单氏世仕王朝,此及文公之世皆云单伯,成公以下常称单子,知伯、子皆爵也。此时称伯,后降为子耳。又解不称王使之意,王于时将遣鲁主昏,必先有命,岂得未尝命鲁,径送女来,故知王巳命鲁为主,鲁巳承受王命,单伯送女付鲁而已,不复重宣王命,故不称使也。十一年王姬不云王使送者,为送者微也。以姬系王不称女字,以王为尊,故系之于王,且以别于内女。内女则以字配姓,谓之伯姬是也。《公羊传》曰:“使我主之,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所以然者,昏之行礼,必宾主相敌。天子于诸侯,诸侯于大夫,不亲昏者,尊卑不敌故也。二王之后,虽王使宾客,示崇先代而已,不得即与王敌。嫁于二王之后,亦使诸侯主之。秦汉以来,使三公主之呼为公主。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公在谅闇,虑齐侯当亲迎,不忍便以礼接于庙,又不敢逆王命,故筑舍于外。○谅,音梁,又音亮。迎,鱼敬反。
[疏]注“公在”至“于外”。○正义曰:《谷梁传》曰:“筑之外,变之正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昏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意言公与齐为雠,又身有重服,不得与齐侯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