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八 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无传。记寒过节,冰封着树。○“雨木冰”,如字,《公羊传》曰“雨而木冰也”,旧子付反。着,直略反。)

  [疏]“正月雨木冰”。○正义曰:正月,今之仲冬,时犹有雨,未是盛寒。雨下即着树为冰,记寒甚之过其节度。《公羊》、《谷梁》皆云“雨而木冰”,是冰封着树也。今世时有之,皆寒甚所致也。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不书名,未同盟。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喜,穆公子子罕也。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无传。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将伐郑。黡,栾书子。○黡,于斩反;徐,于玷反。

  [疏]注“黡,栾书子”。○正义曰:十八年悼公之入,黡尚为公族大夫,此时栾书尚在,黡未为卿,而得名见经者,襄二十九年,郑公孙段未为卿而见经,杜云:“盖以摄卿行”,然则此亦当以摄卿故书。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楚师未大崩,楚子伤目而退,故曰“楚子败绩”。鄢陵,郑地,今属颍川郡。○鄢,谒晚反,又于建反。

  [疏]注“楚师”至“败绩”。○正义曰:此战楚师未至于败,而楚子身伤,故书“楚子败绩”也。泓之战宋公伤股,师亦败绩,故书师败,而不书宋公败也。君将不言帅师,以君重于师也。战陈以师相敌,死亡既多,举师为重,故师败君伤者,唯书师败而已,不复书君身败也。刘炫又云:“若君将被杀获者,复以杀获者为重,既书师败,又书杀获。即韩之战获晋侯,大棘之战获华元,鸡父之战获胡沈之君是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侧,子反。背盟无礼,卒以败师,故书名。

  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沙随,宋地。梁国宁陵县北有沙随亭。不见公。不及鄢陵战故。不讳者,耻轻于执止。

  [疏]注“不及”至“执止”。○正义曰:诸公被执者,皆讳不书执。此会晋侯不肯见公,不讳之者,公为国内有故,不及战期,虽不见公,非公之罪。是为耻轻于执止,故直书之,以示谏公之意,冀公改过,无后犯。及归,书“公至自会”,以无罪,不讳,故依法告庙也。

  公至自会。无传。

  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尹子,王卿士。子,爵。

  曹伯归自京师。为晋侯所赦,故书归。诸侯归国,或书名,或不书名,或言归自某,或言自某归,无传义例,从告辞。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苕丘,晋地。舍之苕丘,明不以归。不称行人,非使人。○苕音条。使,所吏反。

  [疏]注“苕丘”至“使人”。○正义曰:昭十三年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此言舍之苕丘,明其不以归也。大夫因使被执,无罪者则书行人,以见无罪。于时行父从公伐郑,在军见执,虽则无罪,不称行人,以其非使人故也。季孙意如得释而归,书“意如至自晋”,此行父得释,不书“至”者,《释例》曰:“贾氏以为书执行父,舍于苕丘,言失其所。不书至者,剌晋听谗执之,示巳无罪也。案传囚之苕丘,以别晋都,无义例也。公待于郓,与行父俱归,厌于公尊,故不书行父至耳。若欲示无罪,则宜于执见义,今既直书其执,处绝不书至,乃所以示终于见执,非示无罪也。”《谷梁》以行父至不致者,为公在故,与杜义合也。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公未归,命国人逐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晋许鲁平,故盟。

  公至自会。无传。伐而以会致,史异文。

  乙酉,剌公子偃。鲁杀大夫皆言剌,义取于《周礼》三剌之法。○剌,本又作刺,七赐反;《尔雅》云,杀也。

  【传】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阴之田求成于郑。(汝水之南,近郑地。○近,附近之近。)郑叛晋,子驷从楚子盟于武城。(为晋伐郑起。)

  夏,四月,滕文公卒。

  郑子罕伐宋,滕,宋之与国。郑因滕有丧而伐宋,故传举滕侯卒。侵、伐,经、传异文,经从告,传言实。他皆放此。宋将锄、乐惧败诸汋陂。败郑师也。乐惧,戴公六世孙。将锄,乐氏族。○锄,仕鱼反;徐音在鱼反。汋,七药反;徐音酌,一音市药反。陂,彼宜反。

  [疏]注“乐惧”至“氏族”。○正义曰:乐惧是戴公六世孙,《世本》有文也。将锄为乐氏之族,不知所出。杜《谱》于乐氏之下乐锄、将锄为一人。传无乐锄之文,不知其故何也?

  退,舍于夫渠,不儆。宋师不儆备。○夫音扶。儆,京领反。郑人覆之,败诸汋陵,获将锄、乐惧。宋恃胜也。汋陂、夫渠、汋陵,皆宋地。○覆,徐敷目反,一音扶又反,又芳又反。

  卫侯伐郑,至于鸣雁,为晋故也。鸣雁,在陈留雍丘县西北。○为,于伪反。

  晋侯将伐郑。范文子曰:“若逞吾愿,诸侯皆叛,晋可以逞。逞,快也。晋厉公无道,三郤骄。故欲使诸侯叛,冀其惧而思德。若唯郑叛,晋国之忧,可立俟也。”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必伐郑。”乃兴师。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代荀庚。

  [疏]“栾书”至“燮佐之”。○正义曰:《晋语》云:“鄢陵之役,晋伐郑,荆救之。栾武子将上军,范文子将下军。”与此异者,彼孔晁注云:“上下,中军之上下也。传曰:‘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又曰:‘栾、范以其族夹公行。’”引此为正。是彼谓分中军为二,将将上而佐将下。

  郤锜将上军,代士燮。荀偃佐之;代郤锜。偃,荀庚子。韩厥将下军;郤至佐新军。荀罃居守。荀罃,下军佐。于是郤焠代赵旃将新军,新上下军罢矣。○守,手又反。

  [疏]注“荀罃”至“罢矣”。○正义曰:十三年传云:“韩厥将下军,荀罃佐之”,又此年末传云“知武子将下军,郤犨将新军”,是其文也。三年作六军,其新三军将佐六人皆赏鞍之功,死亡不复存,至此唯有韩厥在耳。郤至佐新军,不言中下,是新军唯一知新上下军于是罢矣。

  郤犨如卫,遂如齐,皆乞师焉。栾黡来乞师,孟献子曰:“有胜矣。”卑让有礼,故知其将胜楚。戊寅,晋师起。郑人闻有晋师,使告于楚,姚句耳与往。句耳,郑大夫。与往,非使也。为先归张本。○句,古侯反。与音预。使,所吏反。楚子救郑。司马将中军,子反。令尹将左,子重。右尹子辛将右。公子壬夫。过申,子反。入见申叔时,叔时老,在申。○过,古禾反。曰:“师其何如?”对曰:“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器,犹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详以事神,义以建利,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财足则思无邪。○邪,似嗟反,注皆同。用利而事节。动不失利,则事得其节。时顺而物成,群生得所。上下和睦,周旋不逆,动顺理。求无不具,下应上。○应,应对之应。各知其极。无二心。故《诗》曰:‘立我烝民,莫匪尔极。’烝,众也。极,中也。《诗·颂言》先王立其众民,无不得中正。○烝,之乘反,注同。

  [疏]注“烝众”至“中正”。○正义曰:“烝,众”,《释诂》文。“极,中”,常训也。《诗·颂·思文》之篇,美后稷之德。《周语》云“昔我先王世后稷”,故杜以先王言之,言先王后稷立其众人,无不得其中正也。当尧之末,洪水滔天,人不粒食皆失其正性,后稷教人耕稼以养之,各复本性,故无不得中正也。  是以神降之福,时无灾害,民生敦厖,和同以听,敦,厚也。厖,大也。○厖,莫降反。

  [疏]注“敦,厚。厖,大也”。○正义曰:皆《释诂》文也。言人之生计,若财物足,皆丰厚而多大。《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让生于有馀,争生于不足。”是其人生厚大,则心和而听上命也。  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阙,战死者。此战之所由克也。今楚内弃其民,不施惠。而外绝其好;义不建利。○好,呼报反。渎齐盟,不详事神。○渎,徒木反。而食话言;信不守物。○话,户快反。奸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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