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六 定公十年,尽十五年

【经】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平前八年再侵齐之怨。)

  夏,公会齐侯于夹谷。平故。○夹,古洽反,又古协反;二传作“颊谷”,古木反。公至自夹谷。无传。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三邑皆汶阳田也。泰山博县北有龟山,阴田在其北也。会夹谷,孔子相,齐人服义而归鲁田。○郓音运。讙,火官反。汶音问。相,息亮反。

  [疏]注“三邑”至“鲁田”。○正义曰:传言孔丘使兹无还揖对齐,要令反汶阳之田,乃与之盟,齐人为是归此三邑,知三邑皆汶阳田也。《土地名》:汶水出泰山莱芜县西南,经济北至东平须昌县入济。则汶水发源东北而西南流也。水北曰“阳”,此三邑皆在汶水北,近齐,齐因阳虎出奔,取为己有,今服义而归鲁也。僖元年,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季氏世脩其德,不应失其采邑,则此汶阳之田当为季氏采地。今复有此三邑者,汶水之北皆名汶阳,其地多矣,盖季氏私邑之外别有此田也。龟,山名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郈,叔孙氏邑。○郈音后,《字林》下沟反。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宋乐大心出奔曹。传在前年春,书名,罪其称疾不适晋。宋公子地出奔陈。贪弄马以距君命,书名,罪之也。○弄,鲁贡反。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无传。安甫,地阙。

  叔孙州仇如齐。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暨,与也。宋公宠向魋,不听辰请。辰忿而将大臣出奔,虚请自忿,称弟,示首恶也。仲佗、石彄皆为国卿,不能匡君静难,而为辰所牵帅出奔,称名,亦罪之也。○暨,其器反。佗,徒何反。彄,苦侯反。魋,大回反。难,乃旦反。

  [疏]注“暨与”至“之也”。○正义曰:“暨,与也”,《释诂》文。凡大夫出奔,书名,皆是罪恶,故杜迹其为罪之状,解其书名之由。地既出奔,辰为之请,请而不许,是虚其请也。公唯不许而已,未尝责其妄请,不被迫遂,自忿出奔,是辰之罪也。《释例》曰:“宋辰率群卿以背宗国,披大邑以成叛逆,故以首恶称弟。”是言称弟示首恶也。杜知是首恶者,以其特云“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是辰牵率仲佗、石彄,故云“首恶”也。若不为首恶,当如昭二十二年“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楚”,不须“暨”字以间之。

  【传】十年,春,及齐平。

  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夹谷即祝其也。孔丘相,相,会仪也。○相,息亮反,注同。犁弥言于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焉。”莱人,齐所灭莱夷也。○劫,居业反。

  [疏]注“莱人”至“夷也”。○正义曰:襄六年,齐侯灭莱。莱,东莱黄县是也。地在东边,去京师大远。孔丘谓之“裔夷之俘”,言是远夷囚俘,知是灭莱所获,此人是其遗种也。齐不自使齐人,而令莱人劫鲁侯者,若使齐人执兵,则鲁亦陈兵当之,无由得劫公矣。使此莱夷,望鲁人不觉,出其不意,得伺间执之。

  齐侯从之。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以兵击莱人。两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裔,远也。○好,呼报反,下同。裔,以制反。俘,芳夫反。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于神为不祥,盟将告神,犯之为不善。○夏,户雅反。逼,彼力反。

  [疏]“裔不”至“乱华”。○正义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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