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 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罢音皮。)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般音班。
五月,甲午,宋灾。天火曰灾。
宋伯姬卒。
天王杀其弟佞夫。称弟,以恶王残骨肉。○佞,乃定反。恶,乌路反,下“恶宋”同,一音如字。
[疏]注“称弟”至“骨肉”。○正义曰:传言“罪在王”,知称弟以恶王也。
王子瑕奔晋。不言出奔,周无外。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共姬,从夫谥也。叔弓,叔老之子。卿共葬事,礼过厚。三月而葬,速。○共音恭,注皆同,传亦仿此。
[疏]注“共姬”至“过厚”。○正义曰:《公羊传》曰:“其称谥何?贤也。”杜以共非夫人之谥,故注显而异之。夫谥为“共”,从夫谥而称之耳。“共”非夫人之身行也。昭三十年传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则夫人之丧,不得过之也。昭三年传云:“文、襄之霸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是法皆不使卿也。伯姬,鲁女,以灾而死,鲁人愍之,故使卿共葬事,礼过厚也。
郑良霄出奔许,耆酒荒淫,书名,罪之。○耆,市志反。
[疏]注“耆酒”至“罪之”。○正义曰:据传,子晰伐伯有,而伯有非有罪也。《春秋》出奔书名,皆是罪之之文。故杜迹其罪状,耆酒荒淫,故书名也。
自许入于郑。不言复入,独还无兵。○复,扶又反。
[疏]注“不言”至“无兵”。正义曰:成十八年传例曰“以恶曰复入”,谓还而以兵害国为恶事而入。若鱼石以楚师伐宋,取其彭城,栾盈帅曲沃之甲以入于绛,如是乃为恶入也。良霄独还,无兵入国。始为恶,非是以恶入,故不得书复入。直言“入”者,自外而入内耳,非彼例也。成十五年,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奔之与归,再书名氏。此良霄不重书名氏者,彼宋再告此郑一告,故连书之。
郑人杀良霄。
冬,十月,葬蔡景公。无传。
晋人、齐人、宋人、莒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会未有言其事者,此言“宋灾故”,以恶宋人不克已自责,而出会求财。○澶,市然反,《字林》云“丈仙反”。澶水在宋。
[疏]注“会未”至“求财”。○正义曰:案桓二年,“会于稷,以成宋乱”,则是会言其事。而此言“会未有言其事”,义相违者,彼言以成宋乱,直连言所会之事,与桓十五年“会于袲伐郑”相似,经不明言事之意故。今此言“宋灾故”,是丁宁之辞,不与彼同。按传责诸侯之卿,并及宋人。杜此注何以唯言“恶宋人不克已自责”,不兼为诸侯卿者,以传云“书曰‘某人某人,宋灾故’,尤之也。”是宋灾之文独系向戌,称人,故知宋灾特恶宋也。
【传】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通嗣君也。(郏敖即位。)穆叔问:“王子之为政何如?”(王子围为令尹。○“问王子之为政”,一本作“问王子围之为政”,服虔、王肃本同。)
[疏]“传王子之为政”。○正义曰:传无“围”字,故杜云:“王子围为令尹”也。服虔云:“王子,楚令尹王子围也。”王肃云:“王子,楚令尹围也。”
对曰:“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于戾,焉与知政?”固问焉,不告。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将有大事,子荡将与焉,子荡,薳罢。○侪,仕皆反。焉与,上于虔反;下音预,下“将与”、“与于食”同。助之匿其情矣。”子围素贵,郏敖微弱,诸侯皆知其将为乱,故穆叔问之。○匿,女力反。
子产相郑伯以如晋,叔向问郑国之政焉。对曰:“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驷、良方争,未知所成。驷氏,子晰也。良氏,伯有也。○相,息亮反。争,争斗之争,下注“驷、良争”同。若有所成,吾得见,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对曰:“伯有侈而愎,愎,很也。○愎,彼力反。很,胡恳反。子晰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虽其和也,犹相积恶也,恶至无日矣。”为此年秋良霄出奔传。○好,呼报反。下,遐稼反。
二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舆,众也。城杞在往年。○食音似。舆音馀。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有与疑年,使之年。使言其年。○长,丁丈反。
[疏]“有与”至“之年”。○正义曰:有与同食者,问此老人之年,不告以实,疑其年也。使之年者,更使言其真年也。
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