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通志》·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五十 刑法略七

刑法畧 【七】

赦宥 【唐 五代 宋】

○赦宥一

五代

△唐

唐制赦令凡会赦及降者盗者准枉法犹征正赃除赃非见在及收赎之物限内未送者并从赦降原诸赦前当罪不断者若处轻为重宜

改从轻处重为轻即依轻法其常赦所不免者依常律凡流配人在道赦计程过限者不得以赦原 【谓从上道日总计行程有违者】 有故

者不用此律若程内逃亡不在免限即逃者身死所随家口仍准其上法听还诸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官司受而为理者以故入人

罪论至死者各加徒流若事须追究者不用此律 【追究谓婚姻良贱赦限外蔽匿应改正征收及追见赃之类】 高祖武德四年帝躬录囚

徒以人因乱冒法者众盗非劫伤其主及征人逃亡官吏枉法皆原之七月以王世充窦建德既平大赦天下时赦令巳下而王窦余党尚有远

徙者治书侍御史孙伏伽谏曰今兹大赦既云常赦不原者皆赦除之此非直赦其有罪亦是与天下更新因何既赦而复徙之且世充尚蒙宽

宥况于余党所宜纵释帝从之太宗贞观初殿中监卢宽持私药入尚食厨所司议当重刑帝曰止是错误不解遂赦之五年帝以曹司断狱多

据律令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或恐有冤自今门下覆奏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宥者宜录状奏自是全活者众六年十二月帝亲

录囚徒悯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帝嘉其诚信悉赦之 【按唐太宗纵囚之事当世史官

固称为盛德之感而欧阳修着论亦谓可偶一为之伏读  御制读欧阳修纵囚论直揭太宗设诈沽誉之隐微并以正修之立言不可以辞

害义仰见  知人论世允昭天下万世之成宪恭识于此】 十五年七月宥周隋名臣及忠烈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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