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卷之二十六必集雜證謨

頭痛經義五藏生成篇曰: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經脈篇曰:膀胱足太陽也,是動則病衝頭痛,目似脫,項如拔。

  脈解篇曰:陽明並於上,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故頭痛鼻鼽腹腫也。

  通評虛實論曰: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著至教論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並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

  脈要精微論曰: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

  平人氣象論曰: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

  脈要精微論曰:厥成為巔疾。顑痛,刺手陽明與顑之盛脈出血。顑痛刺足陽明曲周動脈,見血立已。不已,按人迎於經,立已。項痛不可俛仰,刺足太陽;不可以顧,刺手太陽也。  寒熱病篇曰:陽迎頭痛,胸滿不得息,取之人迎。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苦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

  雜病篇曰:厥挾脊而痛者至頂,頭沉沉然,目??然,腰脊強,取足太陽膕中血絡。

  奇病論帝曰:人有病頭痛以數歲不已,此安得之,名為何病?岐伯曰:當有所犯大寒,內至骨髓,髓者以腦為主,腦逆故令頭痛,齒亦痛,病名曰厥逆。帝曰:善。

  厥病篇曰:真頭痛,頭痛甚,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不治。

  論證共二條1。凡診頭痛者,當先審久暫,次辨表裏。蓋暫痛者,必因邪氣;久病者,必兼元氣。以暫病言之,則有表邪者,此風寒外襲於經也,治宜疏散,最忌清降;有裏邪者,此三陽之火熾於內也,治宜清降,最忌升散,此治邪之法也。其有久病者,則或發或愈,或以表虛者,微感則發,或以陽勝者,微熱則發,或以水虧於下,而虛火乘之則發,或以陽虛於上,而陰寒勝之則發。所以暫病者當重邪氣,久病者當重元氣,此固其大綱也。然亦有暫病而虛者,久病而實者,又當因脈,因證而詳辨之,不可執也。

  2。頭痛有各經之辨。凡外感頭痛,當察三陽,厥陰。蓋三陽之脈俱上頭,厥陰之脈亦會於巔,故仲景[傷寒論]則惟三陽有頭痛,厥陰亦有頭痛,而太陰,少陰則無之。其於辨之之法,則頭腦,額顱雖三陽俱有所會,無不可痛,然太陽在後,陽明在前,少陽在側,此又各有所主,亦外感之所當辨也。至若內傷頭痛,則不得以三陽為拘矣。如本經所言,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若厥病篇所論,則足六經及手少陰,少陽皆有之矣。奇病論曰: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凡痛在腦者,豈非少陰之病乎?此內證外證之異,所不可不察也。厥陰篇義詳類經。  論治共五條1。外感頭痛,自有表證可察,蓋其身必寒熱,脈必緊數,或多清涕,或兼欬嗽,或兼脊背痠痛,或兼項強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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