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世范卷中 处己·盛怒之下,言语慎重

「原文」亲戚故旧,人情厚密之时,不可尽以密私之事语之,恐一旦失欢,则前日所言,皆他人所凭以为争讼之资。至有失欢之时,不可尽以切实之语加之,恐忿气既平之后,或与之通好结亲,则前言可愧。大抵忿怒之际,最不可指其隐讳之事,而暴其父祖之恶。吾之一时怒气所激,必欲指其切实而言之,不知彼之怨恨深入骨髓。古人谓“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是也。俗亦谓“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译述」亲戚朋友,故交旧识,即便在彼此关系融洽感情深厚的时候,也不可以把自己的隐秘之事全部告诉他们。恐怕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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