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人之有子,须使有业。贫贱而有业,则不至于饥寒;富贵而有业,则不至于为非。凡富贵之子弟,耽酒色,好博弈,异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至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无业以度日,遂起为非之心。小人赞其为非,则有啜钱财之利,常乘间而翼成之。子弟痛宜省悟。
「译述」人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必须使孩子有某种职业,贫穷的家庭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就不至于受饥寒之苦;富贵之家,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孩子就不至于由于无所事事而胡作非为。大凡富贵之家的孩子,沉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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