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七十一

「后梁纪六」起屠维单阏十月,尽玄黓敦牂,凡三年有奇。

  均王下贞明五年(己卯,公元九一九年)

  冬,十月,出濛为楚州团练使。  晋王如魏州,发徒数万,广德胜北城,日与梁人争,大小百馀战,互有胜负。左射军使石敬塘与梁人战于河壖,梁人击敬瑭,断其马甲,横冲兵马使刘知远以所乘马授之,自乘断甲者徐行为殿;梁人疑有伏,不敢追,俱得免,敬瑭以是亲爱之。敬瑭、知远,其先皆沙陀人。敬瑭,李嗣源之婿也。

  刘鄩围张万进于兗州经年,城中危窘,晋王方与梁人战河上,力不能救。万进遣亲将刘处让乞师于晋,晋王未之许,处让于军门截耳曰:“苟不得请,生不如死!”晋王义之,将为出兵,会鄩已屠兗州,族万进,乃止。以处让为行台左骁卫将军。处让,沧州人也。

  十一月,吴武宁节度使张崇寇安州。  丁丑,以刘鄩为泰宁节度使、同平章事。辛卯,王瓚引兵至戚城,与李嗣源战,不利。

  梁筑垒贮粮于潘张,距杨村五十里,十二月,晋王自将骑兵自河南岸西上,邀其饷者,俘获而还;梁人伏兵于要路,晋兵大败。晋王以数骑走,梁数百骑围之,李绍荣识其旗,单骑奋击救之,仅免。戊戌,晋王复与王瓚战于河南,瓚先胜,获晋将石君立等;既而大败,乘小舟渡河,走保北城,失亡万计。帝闻石君立勇,欲将之,系于狱而厚饷之,使人诱之。君立曰:“我晋之败将,而为用于梁,虽竭诚效死,谁则信之!人各有君,何忍反为仇雠用哉!”帝犹惜之,尽杀所获晋将,独置君立。晋王乘胜遂拔濮阳。帝召王瓚还,以天平节度使戴思远代为北面招讨使,屯河上以拒晋人。

  己酉,蜀雄武节度使兼中书令王宗朗有罪,削夺官爵,复其姓名曰全师朗,命武定节度使兼中书令桑弘志讨之。  吴禁民私畜兵器,盗贼益繁。御史台主簿京兆卢枢上言:“今四方分争,宜教民战。且善人畏法禁而奸民弄干戈,是欲偃武而反招盗也。宜团结民兵,使之习战,自卫乡里。”从之。  均王下贞明六年(庚辰,公元九二零年)

  春,正月,戊辰,蜀桑弘志克金州,执全师朗,献于成都,蜀主释之。

  吴张崇攻安州,不克而还。崇在庐州,贪暴不法。庐江民讼县令受赇,徐知诰遣侍御史知杂事杨廷式往按之,欲以威崇,廷式曰:“杂端推事,其体至重,职业不可不行。”知诰曰:“何如?”廷式曰:“械系张崇,使吏如升州,簿责都统。”知诰曰:“所按者县令耳,何至于是!”廷式曰:“县令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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