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九十五
「唐纪十一」起强圉作噩五月,尽上章困敦,凡三年有奇。
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上贞观十一年(丁酉,公元六三七年)
五月,壬申,魏征上疏,以为:“陛下欲善之志不及于昔时,闻过必改少亏于曩日,谴罚积多,威怒微厉。乃知贵不期骄,富不期侈,非虚言也。且以隋之府库、仓廪、户口、甲兵之盛,考之今日,安得拟伦!然隋以富强动之而危,我以寡弱静之而安;安危之理,皎然在目。昔隋之未乱也,自谓必无乱;其未亡也,自谓必无亡。故赋役无穷,征伐不息,以至祸将及身而尚未之寤也。夫鉴形莫如止水,鉴败莫如亡国。伏愿取鉴于隋,去奢从约,亲忠远佞,以当今之无事,行畴昔之恭俭,则尽善尽美,固无得而称焉。夫取之实难,守之甚易,陛下能得其所难,岂不能保其所易乎!” 六月,右仆射虞恭公温彦博薨。彦博久掌机务,知无不为。上谓侍臣曰:“彦博以忧国之故,精神耗竭,我见其不逮,已二年矣,恨不纵其安逸,竟夭天年!”
丁巳,上幸明德宫。
己未,诏荆州都督荆王元景等二十一王所任刺史,咸令子孙世袭。戊辰,又以功臣长孙无忌等十四人为刺史,亦令世袭,非有大故,无得黜免。己巳,徙许王元祥为江王。
秋,七月,癸未,大雨,穀、洛溢入洛阳宫,坏官寺、民居,溺死者六千馀人。
魏征上疏,以为:“《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自王道休明,十有馀年,然而德化未洽者,由待下之情未尽诚信故也。今立政致治,必委之君子;事有得失,或访之小人。其待君子也敬而疏,遇小人也轻而狎;狎则言无不尽,疏则情不上通。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慧!然才非经国,虑不及远,虽竭力尽诚,犹未免有败;况内怀奸宄,其祸岂不深乎!夫虽君子不能无小过,苟不害于正道,斯可略矣。既谓之君子而复疑其不信,何异立直木而疑其影之曲乎!陛下诚能慎选君子,以礼信用之,何忧不治!不然,危亡之期,未可保也。”上赐手诏褒美曰:“昔晋武帝平吴之后,志意骄怠,何曾位极台司,不能直谏,乃私语子孙,自矜明智,此不忠之大者也。得公之谏,朕知过矣。当置之几案以比弦、韦。”
乙未,车驾还洛阳,诏:“洛阳宫为水所毁者,少加修缮,才令可居。自外众材,给城中坏庐舍者。令百官各上封事,极言朕过。”壬寅,废明德宫及飞山之玄圃院,给遭水者。
八月,甲子,上谓侍臣曰:“上封事者皆言朕游猎太频;今天下无事,武备不可忘,朕时与左右猎于后苑,无一事烦民,夫亦何伤!”魏征曰:“先王惟恐不闻其过。陛下既使之上封事,止得恣其陈述。苟其言可取,固有益于国;若其无取,亦无所损。”上曰:“公言是也。”皆劳而遣之。
侍御史马周上疏,以为:“三代及汉,历年多者八百,少者不减四百,良以恩结人心,人不能忘故也。自是以降,多者六十年,少者才二十馀年,皆无恩于人,本根不固故也。陛下当隆禹、汤、文、武之业,为子孙立万代之基,岂得但持当年而已!今之户口不及隋之什一,而给役者兄去弟还,道路相继。陛下虽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