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一
「唐纪十七」起玄勣阉茂八月,尽上章困敦,凡八年有奇。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龙朔二年(壬戌,公元六六二年)
八月,壬寅,以许敬宗为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知西台事。
九月,戊寅,初令八品、九品衣碧。 冬,十月,丁酉,上幸骊山温汤,太子监国;丁未,还宫。
庚戌,西台侍郎陕人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
癸丑,诏以四年正月有事于泰山,仍以来年二月幸东都。
左相许圉师之子奉辇直长自然,游猎犯人田,田主怒,自然以鸣镝射之。圉师杖自然一百而不以闻。田主诣司宪讼之,司宪大夫杨德裔不为治。西台舍人袁公瑜遣人易姓名上封事告之,上曰:“圉师为宰相,侵陵百姓,匿而不言,岂非作威作福!”圉师谢曰:“臣备位枢轴,以直道事陛下,不能悉允众心,故为人所攻讦。至于作威福者,或手握强兵,或身居重镇;臣以文吏,奉事圣明,惟知闭门自守,何敢作威福!”上怒曰:“汝恨无兵邪!”许敬宗曰:“人臣如此,罪不容诛。”遽令引出。诏特免官。癸酉,立皇子旭轮为殷王。 十二月,戊申,诏以方讨高丽、百济,河北之民,劳于征役,其封泰山、幸东都并停。
风海道总管苏海政受诏讨龟兹,敕兴昔亡、继往绝二可汗发兵与之俱。至兴昔亡之境,继往绝素与兴昔亡有怨,密谓海政曰:“弥射谋反,请诛之。”时海政兵才数千,集军吏谋曰:“弥射若反,我辈无噍类,不如先事诛之。”乃矫称敕,令大总管赍帛数万段赐可汗及诸酋长,兴昔亡帅其徒受赐,海政悉收斩之。其鼠尼施、拔塞干两部亡走,海政与继往绝追讨,平之。军还,至疏勒南,弓月部复引吐蕃之众来,欲与唐兵战;海政以师老不敢战,以军资赂吐蕃,约和而还。由是诸部落皆以兴昔亡为冤,各有离心。继往绝寻卒,十姓无主,有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收其馀众附于吐蕃。
是岁,西突厥寇庭州,刺史来济将兵拒之,谓其众曰:“吾久当死,幸蒙存全以至今日,当以身报国!”遂不释甲胄,赴敌而死。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中之上龙朔三年(癸亥,公元六六三年)
春,正月,左武卫将军郑仁泰讨铁勒叛者馀种,悉平之。
乙酉,以李义府为右相,仍知选事。
二月,徙燕然都护府于回纥,更名瀚海都护;徙故瀚海都护于云中古城,更名云中都护。以碛为境,碛北州府皆隶瀚海,碛南隶云中。
三月,许圉师再贬虔州刺史,杨德裔以阿党流庭州,圉师子文思、自然并免官。
右相河间郡公李义府典选,恃中宫之势,专以卖官为事,铨综无次,怨讟盈路,上颇闻之,从容谓义府曰:“卿子及婿颇不谨,多为非法。我尚为卿掩覆,卿宜戒之!”义府勃然变色,颈、颊俱张,曰:“谁告陛下?”上曰:“但我言如是,何必就我索其所从得邪!”义府殊不引咎,缓步而去。上由是不悦。
望气者杜元纪谓义府所居第有狱气,宜积钱二十万缗以厌之,义府信之,聚敛尤急。义府居母丧,朔望给哭假,辄微服与元纪出城东,登古冢,候望气色,或告义府窥觇灾眚,阴有异图。又遣其子右司议郎津召长孙无忌之孙延,受其钱七百缗,除延司津监,右金吾仓曹参军杨行颖告之。夏,四月,乙丑,下义府狱,遣司刑太常伯刘祥道与御史、详刑共鞫之,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