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十六
「唐纪五十二」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一贞元十七年(辛巳,公元八零一年)
春,正月,甲寅,韩全义至长安,窦文场为掩其败迹,上礼遇甚厚。全义称足疾,不任朝谒,遣司马崔放入对。放为全义引咎,谢无功,上曰:“全义为招讨使,能招来少诚,其功大矣,何必杀人然后为功邪!”闰月,甲戌,归夏州。韦士宗既入黔州,妄杀将吏,人心大扰。士宗惧,三月,脱身亡走。夏,四月,辛亥,以右谏议大夫裴佶为黔州观察使。
五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朔方邠、宁,庆节度使杨朝晟防秋于宁州,乙酉,薨。
初,浑瑊遣兵马使李朝寀将兵戌定平。瑊薨,朝寀请以其众隶神策军;诏许之。
杨朝晟疾亟,召僚佐谓曰:“朝晟必不起,朔方命帅多自本军,虽徇众情,殊非国体。宁州刺史刘南金,练习军旅,宜使摄行军,且知军事,比朝迁择帅,必无虞矣。”又以手书授监军刘英倩,英倩以闻。军士私议曰:“朝廷命帅,吾纳之,即命刘君,吾事之;若命帅于它军,彼必以其麾下来,吾属被斥矣,必拒之。”
己丑,上遣中使往察军情,军中多与南金。辛卯,上复遗高品薛盈珍赍诏诣宁州。六月,甲午,盈珍至军,宣诏曰:“朝寀所将本朔方军,今将并之,以壮军势,威戎狄,以李朝寀为使,南金副之,军中以为何如?”诸将皆奉诏。 丙申,都虞候史经言于众曰:“李公命收弓刀而送甲胄二千。”军士皆曰:“李公欲内麾下二千为腹心,吾辈妻子其可保乎!”夜,造刘南金,欲奉以为帅,南金曰:“节度使固我所欲,然非天子之命则不可,军中岂无它将乎!众曰:“弓刀皆为官所收,惟军事府尚有甲兵,欲因以集事。南金曰:“诸君不愿朝寀为帅,宜以情告敕使。若操甲兵,乃拒诏也。”命闭门不内。军士去,诣兵马使高固,固逃匿,搜得之。固曰:“诸君能用吾命则可。”众曰:“惟命。”固曰:“毋杀人,毋掠金帛。”众曰:“诺。”乃共诣监军,请奏之。众曰:“刘君既得朝旨为副帅,必挠吾事。”诈称监军命,召计事,至而杀之。戊戌,制以李朝寀为邠宁节度使。是日,宁州告变者至,上追还制书,复遣薛盈珍往诇军情。壬寅,至军,军中以高固为请,盈珍即以上旨命固知军事。或传戊戌制书至邠州,邠军惑,不知所从。奸人乘之,且为变。留后孟子周悉内精甲于府廷,日飨士卒,内以悦众心,外以威奸党。邠军无变,子周之谋也。
李钅奇既执天下利权,以贡献固主恩,以馈遗结权贵,恃此骄纵,无所忌惮,盗取县官财,所部官属无罪受戮者相继。浙西布衣崔善贞诣阙上封事,言宫市、进奉及盐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