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三十一
「宋纪十三」柔兆敦牂,一年。
太宗明皇帝上之下泰始二年(丙午,公元四六六年)
春,正月,己丑朔,魏大赦,改元天安。 癸巳,征会稽太守寻阳王子房为抚军将军,以巴陵王休若代之。
甲午,中外戒严。以司徒建安王休仁都督征讨诸军事,车骑将军、江州刺史王玄谟副之。休仁军于南州,以沈攸之为寻阳太守,将兵屯虎槛。时玄谟未发,前锋凡十军,络绎继至。每夜各立姓号,不相禀受。攸之谓诸将曰:“今众军姓号不同,若有耕夫、渔父夜相呵叱,便致骇乱,取败之道也。请就一军取号。”众咸从之。
邓琬称说符瑞,诈称受路太后玺书,帅将佐上尊于晋安王子勋。乙未,子勋即皇帝位于寻阳,改元义嘉。以安陆王子绥为司徒、扬州刺史;寻阳王子房、临海王子顼并加开府仪同三司;以邓琬为尚书右仆射,张悦为吏部尚书,袁顗加尚书左仆射;自馀将佐及诸州郡,除官进爵号各有差。 丙申,以征虏司马申令孙为徐州刺史。令孙,坦之子也。置司州于义阳,以义阳内史庞孟虬为司州刺史。
徐州刺史薛安都、冀州刺史清河崔道固皆举兵应寻阳。上征兵于青州刺史沈文秀,文秀遣其将平原刘弥之等将兵赴建康。会薛安都遣使邀文秀,文秀更令弥之等应安都。济阴太守申阐据睢陵应建康,安都遣其从子直阁将军索儿、太原太守清河傅灵越等攻之。阐,令孙之弟也。安都婿裴祖隆守下邳,刘弥之至下邳,更以所领应建康,袭击祖隆。祖隆兵败,与征北参军垣崇祖奔彭城。崇祖,护之之从子也。弥之族人北海太守怀恭、从子善明皆举兵以应弥之,薛索儿闻之,释睢陵,引兵击弥之。弥之战败,走保北海。申令孙进据淮阳,请降于索儿。庞孟虬亦不受命,举兵应寻阳。
帝召寻阳王长史行会稽郡事孔觊为太子詹事,以平西司马庾业代之;又遣都水使者孔璪入东慰劳。璪说凯以“建康虚弱,不如拥五郡以应袁、邓。”觊遂发兵,驰檄奉寻阳。吴郡太守顾琛、吴兴太守王昙生、义兴太守刘延熙、晋陵太守袁标皆据郡应之。上又以庾业代延熙为义兴,业至长塘湖,即与延熙合。
益州刺史萧惠开,闻晋安王子勋举兵,集将佐谓之曰:“湘东,太祖之昭;晋安,世祖之穆;其于当璧,并无不可。但景和虽昏,本是世祖之嗣;不任社稷,其次犹多。吾荷世祖之眷,当推奉九江。”乃遣巴郡太守费欣寿将五千人东下。于是湘州行事何慧文、广州刺史袁昙远、梁州刺史柳元怙、山阳太守程天祚皆附于子勋。元怙,元景之从兄也。
是岁,四方贡计皆归寻阳,朝廷所保,唯丹阳、淮南等数郡,其间诸县或应子勋。东兵已至永世,宫省危惧。上集群臣以谋成败。蔡兴宗曰:“今普天同叛,人有异志。宜镇之以静,至信待人。叛者亲戚布在宫省,若绳之以法,则士崩立至,宜明罪不相及之义。物情既定,人有战心,六军精勇,器甲犀利,以待不习之兵,其势相万耳。愿陛下勿忧。”上善之。
建武司马刘顺说豫州刺史殷琰使应寻阳,琰以家在建康,未许。右卫将军柳光世自省内出奔彭城,过寿阳,言建康必不能守。琰信之,且素无部曲,为土豪前右军参军杜叔宝等所制,不得已而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