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四十一

「齐纪七」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高宗明皇帝下建武四年(丁丑,公元四九七年)  春,正月,大赦。

  丙申,魏立皇子恪为太子。魏主宴于清徽堂,语及太子恂,李冲谢曰:“臣忝师傅,不能辅导。”帝曰:“朕尚不能化其恶,师傅何谢也!”  乙巳,魏主北巡。

  初,尚书令王晏为世祖所宠任,及上谋废郁林王,晏即欣然推奉。郁林王已废,上与晏宴于东府,语及时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何如?”上即位,晏自谓佐命新朝,常非薄世祖故事。既居朝端,事多专决,内外要职,并用所亲,每与上争用人。上虽以事际须晏,而心恶之。尝料简世祖中诏,得与晏手敕三百馀纸,皆论国家事,又得晏启谏世祖以上领选事,以此愈猜薄之。始安王遥光劝上诛晏,上曰:“晏于我有功,且未有罪。”遥光曰:“晏尚不能为武帝,安能为陛下乎!”上默然。上遣心腹左右陈世范等出涂巷,采听异言。晏轻浅无防,意望开府,数呼相工自视,云当大贵;与宾客语,好屏人清闲。上闻之,疑晏欲反,遂有诛晏之意。

  奉朝请鲜于文粲密探上旨,告晏有异志。世范又启上云:“晏谋因四年南郊,与世祖故主帅于道中窃发。”会虎犯郊坛,上愈惧。未郊一日,有敕停行,先报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陈“郊祀事大,必宜自力。”上益信世范之言。丙辰,召晏于华林省,诛之,并北中郎司马萧毅、台队主刘明达,及晏子德元、德和。下诏云:“晏与毅、明达以河东王铉识用微弱,谋奉以为主,使守虚器。”晏弟诩为广州刺史,上遣南中郎司马萧季敞袭杀之。季敞,上之从祖弟也。萧毅奢豪,好弓马,为上所忌,故因事陷之。河东王铉先以少年才弱,故未为上所杀。铉朝见,常鞠躬俯偻,不敢平行直视。至是,年稍长,遂坐晏事免官,禁不得与外人交通。  郁林王之将废也,晏从弟御史中丞思远谓晏曰:“兄荷世祖厚恩,今一旦赞人如此事;彼或可以权计相须,未知兄将来何以自立!若及此引决,犹可保全门户,不失后名。”晏曰:“方啖粥,未暇此事。”及拜骠骑将军,集会子弟,谓思远兄思征曰:“隆昌之末,阿戎劝吾自裁;若从其语,岂有今日!”思远遽应曰:“如阿戎所见,今犹未晚也!”思远知上外待晏厚而内已疑异,乘间谓晏曰:“时事稍异,兄亦觉不?凡人多拙于自谋,而巧于谋人。”晏不应。思远退,晏方叹曰:“世乃有劝人死者!”旬日而晏败。上闻思远言,故不之罪,仍迁侍中。

  晏外弟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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