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
「梁纪十六」强圉单阏,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六太清元年(丁卯,公元五四七年)
春,正月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
壬寅,荆州刺史庐陵威王续卒。以湘东王绎为都督荆、雍等九州诸军事、荆州刺史。续素贪婪,临终,有启遣中录事参军谢宣融献金银器千馀件,上方知其富,因问宣融曰:“王之金尽此乎?”宣融曰:“此之谓多,安可加也!大王之过如日月之食,欲令陛下知之,故终而不隐。”上意乃解。 初,湘东王绎为荆州刺史,有微过,续代之,以状闻,自此二王不通书问。绎闻其死,入阁而跃,屟为之破。
丙午,东魏勃海献武王欢卒。欢性深密,终日俨然,人不能测,机权之际,变化若神。制驭军旅,法令严肃。听断明察,不可欺犯。擢人受任,在于得才,苟其所堪,无问厮养;有虚声无实者,皆不任用。雅尚俭素,刀剑鞍勒无金玉之饰。少能剧饮,自当大任,不过三爵。知人好士,全护勋旧;每获敌国尽节之臣,多不之罪。由是文武乐为之用。世子澄秘不发丧,唯行台左丞陈元康知之。
侯景自念已与高氏有隙,内不自安。辛亥,据河南叛,归于魏,颍州刺史司马世云以城应之。景诱执豫州刺史高元成、襄州刺史李密、广州刺史怀朔暴显等。遣军士二百人载仗,暮入西兗州,欲袭取之。刺史邢子才觉之,掩捕,尽获之。因散檄东方诸州,各为之备,由是景不能取。 诸将皆以为景之叛由崔暹,澄不得已,欲杀暹以谢景。陈元康谏曰:“今虽四海未清,纲纪已定;若以数将在外,苟悦其心,枉杀无辜,亏废刑典,岂直上负天神,何以下安黎庶!晁错前事,愿公慎之。”澄乃止,遣司空韩轨督诸军讨景。
辛酉,上祀南郊,大赦;甲子,祀明堂。
二月,魏诏:“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刑。”
魏以开府仪同三司若于惠为司空,侯景为太傅、河南大行台、上谷公。
庚辰,景又遣其行台郎中丁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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