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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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卷第一

  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一)

  耕田第一收種第二種穀第三稗附出(二)

  (一)各卷都在這個地位題署「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但本卷金抄、黃校、明抄、湖湘本缺,《津逮》本、漸西本已補上,茲亦補入。

  (二)原無「稗附出」的附注,卷內篇題下有,茲據補。

  耕田第一《周書》曰(一):「神農之時,天雨粟「一」,神農遂耕而種之。作陶,冶斤斧,為耒耜、鋤、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助,百果藏實。」

  《世本》曰:「倕作耒耜。」(二)「倕,神農之臣也。」(三)

  《呂氏春秋》曰(四):「耜博六寸。」

  《爾雅》曰(五):「斪斸謂之定。」犍為舍人曰(六):「斪斸,鋤也,名定。」

  《纂文》曰(七):「養苗之道,鋤不如耨,耨不如鏟「二」。鏟柄長二尺,刃廣二寸,以地除草。」

  許慎《說文》曰:「耒,手耕曲木也。」「耜,耒端木也。」(八)「斸,斫也,齊謂之鎡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九)「田,陳也,樹穀曰田,象四口(十),十,阡陌之制也。」「耕,犁也,從耒井聲。一曰,古者井田。(十一)」

  劉《釋名》曰:「田,填也,五穀填滿其中。(十二)」「犁,利也,利則(十三)發土絕草根。」「耨,似鋤,嫗「三」耨禾也。」(十四)「斸,誅也,主以誅鋤物根株也。(十五)」

  凡開荒山澤田,皆七月芟艾「四」之,草乾即放火,至春而開(十六)。根朽省功。其林木大者●烏更反殺「五」之,葉死不扇「六」,便任耕種。三歲後,根枯莖朽,以火燒之。入地盡矣(十七)。耕荒畢,以鐵齒●楱「七」俎候反再遍杷「八」之,漫擲黍穄,勞「九」郎到反亦再遍。明年,乃中「一0」為穀田。

  凡耕高下田,不問春秋,必須燥濕得所為佳。若水旱不調,寧燥不濕。燥耕雖塊,一經得雨,地則粉解。濕耕堅「一一」胡格反(十八),數年不佳。諺曰:「濕耕澤鋤,不如歸去。」言無益而有損。濕耕者,白背速●楱之「一二」,亦無傷;否則大惡也。春耕尋手勞「一三」,古曰「耰」,今曰「勞」。《說文》曰(十九):「耰,摩田器。」今人亦名勞曰「摩」,鄙語曰:「耕田(二十)摩勞」也。秋耕待白背勞。春(二一)既多風,若不尋勞,地必虛燥。秋田●「一四」長劫反實,濕勞令地硬。諺曰:「耕而不勞,不如作暴「一五」。」蓋言澤難遇,喜天時故也。桓寬《鹽鐵論》曰(二二):「茂木之下無豐草,大塊之間無美苗。」

  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淺。犁欲廉「一六」,勞欲再。犁廉耕細,牛復不疲;再勞地熟,旱亦保澤也。秋耕●「一七」一感反青者為上。比(二三)至冬月,青草復生者,其美與小豆(二四)同也。初耕欲深,轉地「一八」欲淺。耕不深,地不熟;轉不淺,動生土也。菅茅「一九」之地,宜縱牛羊踐之,踐則根浮。七月耕之則死。非七月,復生矣。

  凡美田之法,綠豆為上,小豆、胡麻次之「二0」。悉皆五、六月中●羹懿反(二五)種「二一」,七月、八月犁●殺之,為春穀田,則畝收十石,其美與蠶矢、熟糞同。

  凡秋收之後,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穀、黍、穄、粱、秫茇「二二」方末反(二六)之下,即移羸「二三」速鋒「二四」之,地恒潤澤而不堅硬。乃至冬初,常得耕勞,不患枯旱。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勞之,至春●(二七)湯歷反種「二五」亦得。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穀於上帝。鄭玄注曰:「謂上辛日,郊祭天。《春秋傳》曰(二八):「春郊祀后稷,以祈農事。是故啟蟄「二六」而郊,郊而后耕。」上帝,太微之帝。」乃擇元辰,天子親載耒耜,……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元辰,蓋郊後吉辰也。……帝籍,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二九)……是月也,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同和,草木萌動。「此陽氣蒸達,可耕之候也。農書曰(三十):「土長冒橛,陳根可拔,耕者急發」也。」……命田司「司謂「田畯」,主農之官。」……善相丘陵、阪險「二七」、原隰「二八」,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導民。……田事既飭,先定準直「二九」,農乃不惑。……

  「仲春之月,……耕者少舍,乃脩闔扇。「舍,猶止也。蟄蟲啟戶,耕事少閒,而治門戶。用木曰闔,用竹葦曰扇。」……無作大事,以妨農事。……

  「孟夏之月,……勞農勸民,無或失時。「重力勞來之。」……命農勉作,無休於都。「急趣農也。……《王居明堂禮》曰:「無宿於國」也。」……

  「季秋之月,……蟄蟲咸俯在內,皆墐其戶。「墐,謂塗閉之,此避殺氣也。」

  「孟冬之月,……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藏而成冬。……勞農以休息之。「「黨正」:「屬民飲酒,正齒位」(三一)是也。」……

  「仲冬之月,……土事無作,慎無發蓋,無發屋室,……地氣且(三二)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大陰用事,尤重閉藏。」按(三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蟄蟲,地亦無膏潤,收必薄少也。……

  「季冬之月,……命田官告人出五種;「命田官告民出五(三四)種,大寒過,農事將起也。」命農計耦耕事,脩耒耜,具田器。「耜者,耒之金,耜廣五寸。田器,鎡錤之屬。」是月也,日窮于次,月窮于紀,星迴于天,數將幾終,「言日月星辰運行至此月,皆於故基(三五)。次,舍也;紀,猶合(三六)也。」歲且更始,專而農民,毋有所使。「而,猶汝也;言專一汝農民之心,令人(三七)預有志(三八)於耕稼(三九)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四十)則志散,失其業也。」……」

  《孟子》曰(四一):「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趙岐注曰:「言仕之為急,若農夫不耕不可(四二)。」

  魏文侯曰(四三):「民春以力耕,夏以強耘(四四),秋以收斂。」

  《雜陰陽書》曰:「亥為天倉,耕之始。」

  《呂氏春秋》曰(四五):「冬至後五旬七日昌生。昌者,百草之先生也,於是始耕。」高誘注曰(四六):「昌,昌蒲,水草也。」

  《淮南子》曰(四七):「耕之為事也勞,織之為事也擾。擾勞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無衣食。衣食之道,必始於耕織,……。物之若耕織,始初甚勞,終必利也眾。」又曰:「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織而喜縫(四八)裳,無其(四九)事而求其功,難矣。」

  《氾勝之書》(五十)曰:「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穫。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陰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強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後,和氣去,即土剛。以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輒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強。此謂弱土而強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慎無旱耕。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此一耕而當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為敗田。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名曰「臘田」。及盛冬耕,泄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臘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一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崔寔《四民月令》(五一)曰:「正月,地氣上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急菑強土黑壚之田。二月,陰凍畢澤,可菑美田緩土及河渚小處。三月,杏華盛,可菑沙白輕土之田。五月、六月,可菑麥田。」

  崔寔《政論》曰(五二):「武帝以趙過為搜粟都尉「三0」,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日種一頃。至今三輔「三一」猶賴其利。今遼東「三二」耕犁,轅長四尺,迴轉相妨,既用兩牛,兩人牽之,一人將耕,一人下種,二人挽耬(五三):凡用兩牛六人,一日纔種二十五畝。其懸絕如此。」按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腳耬「三三」矣,未知耕法如何「三四」?今自濟州以西,猶用長轅犁、兩腳耬。長轅耕平地尚可,於山澗之間則不任用,且迴轉至難,費力,未若齊人蔚犁之柔便也。兩腳耬,種壟穊「三五」,亦不如一腳耬之得中也。

  (一)此段引文,不見今本《周書》,當是今本五十九篇以外的佚文。《太平御覽》卷八四十「粟」引《周書》作:「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耕而種之。作陶,冶斤斧,破木為耜,鉏、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以助蓏之實。」

  (二)《路史‧餘論》引《世本》作「垂作耒耨。」《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孔穎達疏及《爾雅‧釋器》邢昺疏均引作「垂作耨。」《廣韻》「十八隊」「耒」字下及「六止」「耜」字下分別引作「倕作耒」、「倕作耜」,與《要術》所引同。

  (三)這句是《世本》的注文。清張澍輯集的《世本》卷一《作篇》有如下記載:「宋注:「垂,神農之臣也。」」所稱「宋注」,雷學淇校輯《世本》卷下作「宋衷」,是東漢末人。

  (四)《呂氏春秋》(《四部叢刊》本)《任地》篇是:「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畝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又說:「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按係「博」字之誤)六寸,所以間稼也。」「博」指寬度,這是說耜寬八寸,耨寬六寸。《要術》引作「耜博六寸」,疑有誤。

  (五)見《爾雅‧釋器》,文同。

  (六)犍為舍人是《爾雅》的最早注釋者,據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說是漢武帝時人。其注本現已佚失。「名定」,明抄作「一名定」,院刻殘頁及金抄均無「一」字,《太平御覽》卷八二三「耨」引犍為舍人注《爾雅》:「斪斸名定」,亦無「一」字,而且明抄的「一」字夾寫在「也名」二字之間,以添寫漏字的形式加入,可以明顯地看出原亦無「一」字,乃是後人根據晚出的本子(如湖湘本、《津逮》本即有「一」字)硬插補上去的,故不從。

  (七)《纂文》,南朝宋何承天撰,書已失傳。《太平御覽》卷八二三「耨」引《纂文》作:「養苗之道,鋤耨如銍,柄長三尺,刃廣二寸,以封地除草也。」有脫訛字。

  (八)《說文》:「耒,手耕曲木也。」同《要術》所引。《●,臿也。」「,耒耑也。」與《要術》所引不同。

  (九)《說文》「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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