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四
園籬第三十一栽樹第三十二種棗第三十三諸法附出種桃柰第三十四種李第三十五種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插(一)梨第三十七種栗第三十八柰、林檎第三十九種柿第四十安石榴第四十一種木瓜第四十二種椒第四十三種茱萸第四十四
(一)明抄作「插」,金抄原作「種」,後校改為「插」;黃校、張校、湖湘本作「種」。
園籬第三十一凡作園籬法,於牆基之所,方整深耕。凡耕,作三壟,中間相去各二尺。
秋上酸棗「一」熟時,收,於壟中穊種之。至明年秋,生高三尺許,間斸去惡者,相去一尺留一根,必須稀穊均調,行伍條直相當。至明年春,●「二」敕傳切(一)去橫枝,●必留距「三」。若不留距,侵皮痕大,逢寒即死。●訖,即編為巴籬「四」,隨宜夾縛(二),務使舒緩。急則不復得長故也。又至明年春,更●其末,又復編之,高七尺便足。欲高作者,亦任人意。非直姦人慚笑而返,狐狼亦自息望而迴。行人見者,莫不嗟嘆,不覺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遠,盤桓(三)瞻矚,久而不能去。枳棘「五」之籬,「折柳樊「六」圃(四)」,斯其義也。
其種柳作之者,一尺一樹,初即斜插,插時即編。其種榆莢者,一同酸棗。如其栽榆,與柳斜植(五),高共人等,然後編之。數年成長,共相蹙迫,交柯錯葉,特似房籠(六)。既圖龍蛇之形,復寫鳥獸之狀,緣勢嶔崎「七」,其貌非一。若值巧人,隨便「八」採用,則無事不成,尤宜作机「九」。其盤紓茀鬱「一0」,奇文互起,縈布錦繡,萬變不窮。
(一)明抄作「敕傳反」,黃校陸錄誤作「敕博反」,金抄「傳」字不清楚,「反」作「切」。
(二)金抄、明抄作「縛」,音篆,纏束、紮縛的意思;黃校陸錄作「●」,黃校劉錄作「剔」,湖湘本、《津逮》本作「剝」,漸西本作「●」,均誤;《輯要》引則作「縛」。
(三)「桓」,明抄闕末筆作「●」,是南宋本避宋欽宗趙桓的名字改的,金抄是北宋系統本,仍作「恒」不闕筆。
(四)「折柳樊圃」,《詩經‧齊風‧東方未明》的一句。「圃」,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園」;金抄作「圃」,同《詩經》,《學津》本、漸西本及《輯要》引同。
(五)各本均作「直」,惟金抄作「植」,《輯要》引亦作「植」。這是指榆與柳混栽,榆如常栽法,柳則斜插,故從金抄作「植」。
(六)「籠」,金抄、黃校、明抄同,明清刻本及輯要引作「櫳」。黃麓森校記:「櫳、籠古通。」「房櫳」指窗櫺,取義於橫直敧斜,盤互玲瓏。
「一」「酸棗」,野生小棗,灌木或小喬木,通常為灌木狀,適宜於作砧木,俗亦名「野棗」。現在長江流域有栽培。古名「棘」,亦名「樲」或「樲棘」。《本草綱目》卷二九李時珍解釋說,棗樹高,故重朿作「棗」,棘樹矮小,故並朿作「棘」。「朿」就是針刺。
「二」「●」,音川,指修剪樹枝,俗稱「川樹」,實即「●樹」。此字各本多訛作「●」、「剔」或「剝」,據金抄及清刻本改正。
「三」「距」是雞距;這裏指切除分枝時,要保留基部的一小段,像「距」那樣,不能齊基部切光。
「四」「巴籬」,籬笆。
「五」古代所謂「枳」,兼指枸橘和香橙。但香橙是小喬木,刺也不太多;枸橘是灌木而多刺,適宜於作籬笆。《文選》潘岳《閒居賦》:「芳枳樹籬。」劉良注:「枳,果樹也,以為藩籬。」《要術》和潘岳所稱的「枳」,應均指枸橘。「棘」即酸棗。枸橘與棘均適宜於種作籬笆。
「六」「樊」,遮蔽。「折柳樊圃」,折取柳條,插植圍繞起來作園圃。
「七」「嶔崎」,高昂奇特。「嶔」音歆。
「八」「隨便」,隨其形狀之所便。
「九」「机」,通「几」,指承放物件的各種几和座架之類。
「一0」「盤紓茀鬱」,形容枝幹錯綜盤曲多變的各種奇特的形狀。「茀」音弗。
栽樹第三十二凡栽一切樹木,欲記其陰陽「一」,不令轉易。陰陽易位則難生。小小栽者,不煩記也。
大樹髡「二」之,不髡,風搖則死。小則不髡。
先為深坑,內樹訖,以水沃「三」之,著土令如薄泥,東西南北搖之良久,搖則泥入根間,無不活者;不搖,根虛多死。其小樹,則不煩爾。然後下土堅築。近上三寸不築,取其柔潤也。時時溉灌,常令潤澤。每澆水盡,即以燥土覆之,覆則保澤,不然則乾涸。埋之欲深,勿令撓動「四」。凡栽樹訖,皆不用手捉,及六畜觝(一)突。《戰國策》曰(二):「夫柳,縱橫顛倒(三)樹之皆生。使千人樹之,一人搖之,則無生柳矣。」
凡栽樹,正月為上時,諺曰:「正月可栽大樹。」言得時則易生也。二月為中時,三月為下時。然棗——雞口,槐——兔目,桑——蝦蟆眼,榆——負瘤散「五」,自餘雜木——鼠耳、虻「六」翅,各其時。此等名目,皆是葉生形容之所象似,以此時栽種者,葉皆即生。早栽者,葉晚出。雖然,大率寧早為佳,不可晚也。
樹,大率種數既多,不可一一備舉,凡不見者,栽蒔「七」之法,皆求之此條。
《淮南子》曰(四):「夫移樹者,失其陰陽之性,則莫不枯槁。」高誘曰:「失,猶易。」
《文子》曰(五):「冬冰可折,夏木可結「八」,時難得而易失。木方盛,終日採之而復生;秋風下霜,一夕而零。」非時者,功難立。
崔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諸樹:竹、漆(六)、桐、梓、松、柏、雜木。唯有果實者,及望而止;「望謂十五日。」過十五日,則果少實。」
《食經》曰:「種名果法「九」:三月上旬,斫取好直枝,如大母指,長五尺,內著芋魁中種之。無芋,大蕪菁根亦可用。勝種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可得行種「一0」。」
凡五果,花盛時遭霜,則無子。常預於園中,往往貯惡草生糞。天雨新晴,北風寒切,是夜必霜,此時放火作熅「一一」,少得煙氣,則免於霜矣。
崔寔曰:「正月盡二月,可●樹枝。二月盡三月,可掩樹枝。「埋樹枝土中,令生,二歲已上,可移種矣。」」
(一)金抄作「觝」,湖湘本作「觸」,黃校、明抄誤作「觚」。
(二)見《戰國策‧魏策》,原文是:「田需貴於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楊,橫樹之則生,倒樹之則生,折而樹之又生,然使十人樹楊,一人拔之,則無生楊矣。」」《韓非子‧說林上》亦載此條,「千人」亦作「十人」,「田需」則作「陳軫」。
(三)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倒」,明抄作「到」,二字古通,茲從金抄。
(四)見《淮南子‧原道訓》,「夫移」作「今夫徙」,餘同。高誘注「易」下有「也」字。據《顏氏家訓‧書證》篇反映,當時北方書傳,悉略去「也」字,大概這也在被略去之列。
(五)見《文子‧上德》篇,文句全同。注文「非時者,功難立」,雖不見今本,仍疑是原有注文。文子是雜抄各書而成的書,不少資料採自《淮南子》,故此段並見於《淮南子‧說林訓》,「冬冰」至「易失」,文同,以下作:「木方茂盛,終日采而不知;秋風下霜,一夕而殫」。
(六)《津逮》本、漸西本作「漆」;金抄、明抄、湖湘本訛作「●」。
「一」「栽」,指移植。「陰陽」,指原植株的向陽面和背陰面。
「二」「髡」,對主枝、副主枝或側枝進行適當短截。
「三」「沃」,這裏指大量灌水,使放入的泥土泡透成為稀泥狀。
「四」「撓動」,攪動,搖動。
「五」「負瘤散」,除各本相同外,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一「栽雜木」引《要術》(原誤作《氾勝之書》)並同,但未詳所指。
「六」「虻」,指牛虻。以上是說各種樹的葉芽長到如雞口、兔目等的大小時,是各該種樹移栽的合適時期。
「七」移栽叫做「蒔」。《方言》卷一二:「蒔,更也。」郭璞注:「為更種也。」
「八」「結」,在這裏應與移植有關,但未得確切解釋。《今釋》解釋為編樹。
「九」西北農學院一九五五年在甘肅武都進行梨調查時,發現一個名叫「苴蓮梨」的品種,經訪問瞭解後,該品種係當地老鄉以當地紅梨的枝條,插入苴蓮(即球莖甘藍)的球莖中扦插培育而成(見康成懿校注明俞宗本《種樹書》六八頁)。這一特別枝術很像這裏「種名果法」的發展。
「一0」「行」,推行的行;「種」,品種的種;「行種」,指名果採用此法可以較快地繁殖開來。
「一一」「熅」,音暈,《說文》:「鬱煙也」,這裏就是用煙熏法預防霜凍。
種棗第三十三諸法附出(一)
《爾雅》曰(二):「壺棗;邊,要棗;櫅,白棗;樲,酸棗;楊徹,齊棗;遵,羊棗;洗,大棗;煮,填棗;蹶泄,苦棗;皙,無實棗「一」;還味,棯棗。」郭璞注曰:「今江東呼棗大而銳上者為「壺」;壺,猶瓠也。要,細腰,今謂之「鹿盧棗」「二」。櫅,即今棗子白熟「三」。樲,樹小實酢「四」。《孟子》曰(三):「養其樲棗。」遵,實小而員,紫黑色,俗呼「羊矢棗」。《孟子》曰(四):「曾皙嗜羊棗。」洗,今河東猗氏縣「五」出大棗,子如雞卵。蹶泄,子味苦。皙,不著子者。還味「六」,短味也。楊徹、煮填,未詳。」
《廣志》曰(五):「河東安邑「七」棗;東郡穀城「八」紫棗,長二寸;西王母「九」棗,大如李核,三月熟;河內汲郡「一0」棗,一名墟棗;東海蒸棗「一一」;洛陽(六)夏白棗;安平信都「一二」大棗;梁國夫人棗。大白棗,名曰「蹙咨」,小核多肌(七);三星棗;駢白棗;灌棗。又有狗牙、雞心、牛頭、羊矢、獼(八)猴、細腰之名。又有氐棗、木棗、崎廉棗,桂棗,夕棗也。」
《鄴中記》(九):「石虎「一三」苑中有西王母棗,冬夏有葉,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又有羊角棗,亦三子一尺。」
《抱朴子》曰(十):「堯山「一四」有歷棗。」
《吳氏本草》曰(十一):「大棗,一(十二)名良棗。」
《西京雜記》曰(十三):「弱枝棗、玉門棗、西王母棗、棠棗、青花棗、赤心棗。」潘岳《閒居賦》(十四)有「周文弱枝之棗「一五」。丹棗。」
按青州有樂氏棗,豐肌(十五)細核,多膏肥美,為天下第一。父老相傳云:「樂毅破齊時,從燕齎來所種也。」齊郡西安、廣饒「一六」二縣所有名棗即是也。今世有陵棗、幪弄棗也。
常選好味者,留栽之「一七」。候棗葉始生而移之。棗性硬,故生晚;栽早者,堅生遲也。三步一樹,行欲相當。地不耕也。欲令